近日媒體報導「鄭文燦案」時,傳播了「似是而非」的說法「行賄者被押,為什麼收賄者沒押?」如此在真相未明之前,就評斷是非,有欠公道。如果不幸是「冤案」的發生,那麼人權時代裡,我們強調「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對人的尊嚴的尊重與保障,是所有國家權力機關的義務。」要如何看待呢?
國民黨政治人物對於鄭文燦案件見獵心喜,從一開始的交保,凌濤刻意把法官的父親是鄭文燦的前政務官的歷史都給挖出來,先扣上「靠關係交保」的惡名,將法官羞辱一遍。而後游淑慧又將賴清德接受記者訪問的一段談話,擴大解釋為「賴清德是個狠人」,把案件講成是民進黨的政治惡鬥,是賴清德擔心鄭文燦是2028的總統連任的威
根據「世界公民法院」的新聞稿,以及我的朋友傳給我的具體相關文件,該法庭將在7月8日到12日,在荷蘭海牙審理並判決對習近平的各項指控。主要是審理對習近平的至少三項重罪:1.涉及台灣人民自決權和對台灣及鄰國的侵略罪。2.對西藏的人道罪。3.對新疆維吾爾族群的人道罪和種族滅絕罪。
無黨籍雲林縣議長黃凱日前因疑似收受綠能業者賄賂遭偵訊並收押禁見,這也是連續第二位雲林縣議長捲入綠能案件。去年七月,時任雲林縣議長的沈宗隆也因疑似收受綠能業者的賄賂而遭起訴,並於十月請辭議長。沒想到,接棒參選議長,並獲議會多數國民黨團支持而當選的黃凱,在短短幾個月內竟也上演類似劇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