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律系的張嘉尹教授在《到奪權之路——立法院如何「毀憲亂政」》一文當中,曾經提出一個主張:這是一個相當強勢的見解,相當於肯認總統在特殊狀況下對於法案握有否決權,可以藉由「拒絕公布」來阻斷法案生效,不用受《憲法》第72條「總統應於收到(法案)後十日內公布之」的拘束。
讓我們來瞧瞧基隆市長謝國樑這位「多才多藝」的市長如何在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涉嫌三宗刑案,讓市府的名聲在全國範圍內「響亮」起來。這位市長可真是忙碌,不僅忙著治理城市,還忙著應對各種指控。從底渣再利用標案、強闖東岸商場,到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案,謝國樑的名字頻頻出現在新聞頭條上,真是令人「敬佩」
近日媒體報導「鄭文燦案」時,傳播了「似是而非」的說法「行賄者被押,為什麼收賄者沒押?」如此在真相未明之前,就評斷是非,有欠公道。如果不幸是「冤案」的發生,那麼人權時代裡,我們強調「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對人的尊嚴的尊重與保障,是所有國家權力機關的義務。」要如何看待呢?
柯志明教授榮膺中研院院士,他父親柯旗化在白色恐怖的五○年代、六○年代,兩次被羅織預備叛亂,合計繫獄近十七年。這是台灣轉型正義未盡完成,存留在台灣人民心中的愴痛篇章。中國國民黨仍存流亡殖民性,還在阻礙台灣的民主化發展。一段在綠島監獄外的雨中身影故事,常浮現腦海:一九七三年十月四日,柯旗化的妻子蔡阿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