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律系的張嘉尹教授在《到奪權之路——立法院如何「毀憲亂政」》一文當中,曾經提出一個主張:這是一個相當強勢的見解,相當於肯認總統在特殊狀況下對於法案握有否決權,可以藉由「拒絕公布」來阻斷法案生效,不用受《憲法》第72條「總統應於收到(法案)後十日內公布之」的拘束。
讓我們來瞧瞧基隆市長謝國樑這位「多才多藝」的市長如何在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涉嫌三宗刑案,讓市府的名聲在全國範圍內「響亮」起來。這位市長可真是忙碌,不僅忙著治理城市,還忙著應對各種指控。從底渣再利用標案、強闖東岸商場,到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案,謝國樑的名字頻頻出現在新聞頭條上,真是令人「敬佩」
近日媒體報導「鄭文燦案」時,傳播了「似是而非」的說法「行賄者被押,為什麼收賄者沒押?」如此在真相未明之前,就評斷是非,有欠公道。如果不幸是「冤案」的發生,那麼人權時代裡,我們強調「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對人的尊嚴的尊重與保障,是所有國家權力機關的義務。」要如何看待呢?
柯志明教授榮膺中研院院士,他父親柯旗化在白色恐怖的五○年代、六○年代,兩次被羅織預備叛亂,合計繫獄近十七年。這是台灣轉型正義未盡完成,存留在台灣人民心中的愴痛篇章。中國國民黨仍存流亡殖民性,還在阻礙台灣的民主化發展。一段在綠島監獄外的雨中身影故事,常浮現腦海:一九七三年十月四日,柯旗化的妻子蔡阿李和
從合理性評議法院判賠高額扶養費事件台中某醫院傳出,有孕婦到院生產,不料新生兒一出生就窒息死亡,家屬控告婦產科醫師過失致死,刑事上醫師雖獲不起訴處分,但民事卻認為醫師有醫療過失,判賠一千四百多萬元賠償金,引發醫界譁然,其中負擔高額扶養費部分,筆者認為不甚公平合理,理由如下:
中國的失業問題日益嚴峻,尤其是在年輕人群體中。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2023年中國的失業率達到15%,其中應屆畢業生失業率更是高達20%。在這樣的背景下,一種新型的求職陷阱正在蔓延——付費內推,這不僅反映了求職市場的扭曲,更揭示了社會問題的冰山一角。
隨著藍白陣營國會擴權的惡形惡狀與公民自發「青鳥行動」的遍地烽火,「罷免」成為了朝野下一階段交鋒對抗的新戰場,也使得本來已經讓人逐漸淡忘的「山海公民拆樑行動」也隨之快速升溫。進入溽暑的六月,「拆樑」第二階段連署份數也「井噴式」地快速飆升,在收件截止的6月30日前突破30,792份的連署門幾已無懸念,頓
國會改革的覆議案,雖經立院否決,惟如刑法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是否有違明確性之爭,並未因此停歇。依刑法第168條,於法院審判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偽證罪的處罰對象,基於緘默權保障,並不包括被告。而此罪最
中國上週五大張旗鼓,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此二十二條文件,凸顯中國意圖恐嚇台灣人民,侵犯台灣獨立主權,悖離雙方互不隸屬的事實。台灣人從這一文件,可看透中國絕非法治國家,法律只是一黨專政之下,用以專制統治的工具;與這樣的國家交流,不論旅遊觀光、投資經商、
前立憲民主黨參議院議員蓮舫,在六月初宣布投入東京都知事選舉,挑戰現任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的三連霸。筆者在爬梳蓮舫的經歷時,有幾個有趣的發現,跟各位分享。✅ 中華民國承認台灣人在日治時期是日本籍蓮舫的祖母陳杏村出生於新竹,是日治時期的服裝設計師兼商人,在台北與上海都有其事業。陳杏村因為戰時曾捐贈日本陸
中國日前多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所謂的法律基礎。然而,雖然荒謬,但事實上它可以影響所有台灣人。首先,中國並非法治國家,如何定義「台獨」、「分裂國家」,並不需要有任何明文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說「來立法院聽證的民眾,都是有涉及跟政府相關有勾結,立法院立案調查,來這裡作證,作證怎麼可以帶律師?當然要經過會議主席同意!」,重點在於,到立法院聽證的民眾(證人)是否都是「跟政府有勾結」之人?在我國司法偵審程序中,證人固然不能委請律師陪同,被告(當事人)才可委請律師陪同,傅崐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