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是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
為強化漸增的社宅與都市更新業務、擴大公共服務量能,高市將成立一支專業整合服務團隊服務市民。高市府已於112年6月向市議會提送「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草案),今年6月6日獲議會三讀通過,未來高雄將設立南部第一個住宅及都更中心,有助專業人才進駐與企業化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