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立法 自2025年5月1日實施歐祥義/核稿編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6月28日簽署第26號主席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由第14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自2025年5月1日實施,這意味著中國在農業和農村管理上的重大變革,重新強調了集體經濟的地位。
德國政府三日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擋福斯集團子公司「曼恩能源方案」(MAN Energy Solutions)把燃氣渦輪機業務出售給中國國有企業中國船舶集團(CSSC)旗下的「中船重工龍江廣瀚燃氣渦輪機」(GHGT),這是德國政府為了保護敏感技術不被中國濫用所採取的最新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