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研院李遠哲前院長表示,人類滅絕比核災嚴重,因此他贊同台灣核電延役,且要蓋新電廠。但是台灣的核電廠有其別於國際的特殊性,依現況到二○三○年底,真能減多少碳?台灣核電廠選址標準比照美國的相關法規:距廠址八公里內不能有長度超過三百公尺之活動斷層。四座核電廠興建之始,地質研究不若今日精進,二○一四年之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表示:台灣應在能源政策上比照瑞士,將核能做為基載電力。惟查,瑞士國會2023年通過「以再生能源為基礎來維持電力供應安全」的法案,並在今(2024)年6月以68.7%贊成率通過複決公投;且早在2017年5月,瑞士曾以58.2%贊成率,通過「2050能源策
國民黨立委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案等六項核電延役法案;新北市長侯友宜亦表示:挺核二三延役,拚輝達研發中心落腳新北;科技業出身的經濟部長郭智輝一度表示:延役修法若通過,核二三有機會延役廿、卅年,其後澄清:是在核安、核廢料可得到處理,而社會有共識,才能往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