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為核電廠延役修法,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11)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核三廠1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7月27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將如期除役,除役後就算法律有所修正,也無法立即發電。
最近中研院李遠哲前院長表示,人類滅絕比核災嚴重,因此他贊同台灣核電延役,且要蓋新電廠。但是台灣的核電廠有其別於國際的特殊性,依現況到二○三○年底,真能減多少碳?台灣核電廠選址標準比照美國的相關法規:距廠址八公里內不能有長度超過三百公尺之活動斷層。四座核電廠興建之始,地質研究不若今日精進,二○一四年之
在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甲級動員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日排審攸關核電廠延役解套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引發民間反核團體在場外抗議。台灣社會還存有對核電的迷思與眷戀,以為核能乾淨低廉安全又穩定,但事實上,撇開日本福島核電廠災變善後的高昂成本不提,一座核電廠反應器除役成本就高達四千億元,把這些加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