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即將在今年7月份正式上路,影響最大的仍為包租公與多屋族,稅務專家表示,因新制要求自住房屋增訂須設戶籍要件,因此建議民眾應先檢視房屋現值核定情形,將戶籍設在新大樓等房屋現值較高的房產,並提前辦竣戶籍登記,才可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達成節稅目標。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即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了,其中自住房屋除了原有自住稅率1.2%外,特別針對所有人或使用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間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若符合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規定之要件,則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老舊房屋有無設立房屋稅籍,對於將來其坐落之土地買賣時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有很大的影響。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來出售時若新設籍未滿1年,恐怕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中央於今年1月3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囤房稅2.0自今年7月1日施行,2026年5月開徵。新竹市稅務局也參照財政部公告基準,擬具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已於5月6日至13日完成預告,日前經市府市務會議審議通過,將送7月的竹市議會臨時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