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公民法院」的新聞稿,以及我的朋友傳給我的具體相關文件,該法庭將在7月8日到12日,在荷蘭海牙審理並判決對習近平的各項指控。主要是審理對習近平的至少三項重罪:1.涉及台灣人民自決權和對台灣及鄰國的侵略罪。2.對西藏的人道罪。3.對新疆維吾爾族群的人道罪和種族滅絕罪。
眼前的《憲法訴訟法》修訂提案,實質上會造成廢掉憲法法庭的效果。《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其運作門檻是採取「現有」總額,而不是大法官在「編制上」的總額(15人,參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也就是說,即使發生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