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NCC通傳會呼籲台灣大哥大應恪遵合併案處分附款義務,改正超額頻寬一事,台灣大哥大指出,NCC無法體憮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深感遺憾。台灣大指出,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可立即開始進行網路整併,給予18個月時間進行網路整併
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去年底正式合併,但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總頻寬超過10MHz,超額頻段將在6月30日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履約申請,要求繳回超額頻寬或轉讓。若台灣大哥大到期未繳回頻寬,須繳30萬元怠金;若7月後持有超頻頻寬並發射訊號,最高可罰5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說,過去電信業是一大二中,而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的二大合併案後,可說是三分天下,但明天「兩家兩千億營收規模、與一家不到千億規模」,因此,應該是二大一中。林之晨說,台灣大前5月電信營業利益突破50億元,不但未被原台灣之星的營業虧損常態拖累,反而逆勢成長,合併效益貢獻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