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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立法 自2025年5月1日實施歐祥義/核稿編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6月28日簽署第26號主席令,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由第14屆人大代表常務委員會通過,自2025年5月1日實施,這意味著中國在農業和農村管理上的重大變革,重新強調了集體經濟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