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協辦:自由時報宗旨: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獎項: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一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六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三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
我參加林榮三文學獎,是思考過的個人書寫策略。我腦中有六個故事,試寫幾篇,發現一萬字上下的小說稿,發表境地有限,那不如,參賽?投稿文學獎,得獎跳舞,不得獎焦土。我高中開始投文學獎,中過幾次,大多慘敗。自我辯證,難道跳舞與焦土之間,沒有其他境地?有,文學獎有清楚的截稿日期,為了參賽,一定會完稿,這會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