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
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行政院已核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內政部目前正辦理公告作業,預計於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
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租屋電費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成機今(4)日說明,未來租屋必須「以用電度數計費」;若不是以用電度數計費,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公共設施電費若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房東不得額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