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昌老師又惹爭議!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恐違背個資保護法、涉濫權調查。事情來由是館長陳之漢,曾透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調查林男有無前科紀錄。但國昌老師如何得知林嫌本名?有沒有利用立委特權?憲法第22條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人民隱私權之意旨,就是不希望有人濫用此等一般個資,造成他人之權益
中國企圖吃掉台灣,攻勢不斷。除了軍事騷擾脅迫每天進行,認知、灰色作戰手法也層出不窮。解放軍前少校駕快艇闖入淡水河口、高價收買網紅拍片做文宣、以「海峽論壇」籠絡政商各方人等、招攬退伍軍人參與「黃埔百年」校慶搶正統…招數百出。面對新一波攻勢,我國不僅要積極強化防衛力量,也應有所反制。
還記得Risu社團事件嗎?去年年中,臉書上有許多「Risu社團」被揭發,為規避審查機制,透過短網址的形式散布以非法手段取得被害人的性影像,消息一出引發熱議,婦援會亦投書《自由開講》呼籲民眾重視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切勿以身試法。面對爭議,短網址團隊發表道歉聲明,表示會以積極行動刪除不適當內容。Meta
近來在國會,國民黨與民眾黨藍白立委們聯手,以不顧專業、藐視民主的方式,仗著人數優勢粗暴地通過數項國會濫權法案。見微知著,面對藍白聯手的鴨霸行徑,各項議案在國會中的專業討論空間,恐怕將會縮小到蕩然無存。但即便如此,我們還是要秉持著專業來發聲,不容靜默。
台灣自1991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戒嚴令」開始擺脫國民黨的「黨國體制」,逐步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迄今已二三十年了,但是,國民黨內還有一堆所謂的「老同志」們,仍難走出「黨國」和「黨軍」的迷夢,不知「今夕為何夕」!?
政府積極研提並審議打詐四法,最迫切期待的就是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打詐專法),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除了可作為在台灣的明確反詐窗口外,更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管理透明度,社群媒體若不配合,最重可開罰二千五百萬,甚至降低流量、限制存取網站,此因當前「利用社群平台刊登
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卅條規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對其網路廣告服務,應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身分。筆者認為未來應於子法規範「平台業者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之身分資料範圍」,應含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等個資,以免行政機關無法對違規者裁罰,而形成法律漏洞。
黃仁勳會引來許多人的憎恨不難理解。這背後的心理機制,可以大略分為兩個類別。第一種,就是「喜歡看到別人失敗」,要是別人興旺發達就渾身不自在。關於這一點,鄭立君的〈為何越成功的人越惹小角色糾纏?〉一文已經有了相當恰切的分析(參留言),於茲不贅。
近日香港警方在全港多區拘捕了5名女子和1名男子。已知三人分別是正在獄中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她的母親、前香港支聯會常委劉家儀,以及前香港區議員陳劍琴。另外3人是替鄒幸彤在臉書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的人士。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鄒幸彤等5人,今年4月開始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