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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六月台電委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辦理「台灣地區核能設施地震危害評估專案計畫」。執行程序則依較不嚴謹的SSHAC Level 3 程序進行,於二○二二年底完成核一、二、三廠各別的「地震危害與篩選報告」;報告中載明各廠的地動加速度值(PGA)分為0.698g、1.272g、1.306g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