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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自去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為提供青年朋友1年完整抵用期限,去年10月13日宣布延長抵用至今年6月30日,體育署提醒尚未領用的民眾於期限內抵用完畢,享受運動樂趣並支持運動產業。體育署表示,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應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