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跟蹤騷擾? 跟蹤騷擾行為相當多元,大概可以分為以下8款: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不當追求、妨害名譽、訊息騷擾以及歧視貶抑。最常見的就是訊息騷擾,像是新聞報導中的楊姓男大生就是利用通訊軟體LINE、社群網站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發表訊息或貼文等騷擾她,地院勘驗訊息
立法院國民黨團原本推出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罷免票數要高於當選票數才通過罷免。面對外界強烈質疑,傳出藍營改變策略,下週一將改提與民眾黨立委同樣提案,增訂罷免案提議及連署須附提議人及連署人的身分證影本。對於藍白再次合作,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表明,現行法律就是選民和民代的契約,契約不容破壞。卓揆的
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我找到了買報紙的價值。開始買報的契機源自於兩個影響者。首先是我的國文老師,他不僅鼓勵閱報,更以報上文章作為課外補充資料。其次是我的爺爺,推薦我買自由時報。讓我接觸報紙提供的多元資訊與知識,並漸漸發現讀報的好處。開始讀報後,不僅豐富知識庫,在生活中更有交流話題。例如,我與好友常常
中共長期以來被指控侵犯他國的資料隱私,包括竊取個人資料與盜取商業機密,如中共曾透過釣魚郵件、惡意軟體與網路攻擊等手段,竊取他國政府機構、企業與個人的敏感資訊,此外,中共還涉嫌進行大規模的資訊監控,侵犯民眾的隱私權,這些行為展示中共對個資盜取不擇手段,顯示其對資訊戰的規模之大,因此近期有關利用國防部名
國昌老師又惹爭議!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恐違背個資保護法、涉濫權調查。事情來由是館長陳之漢,曾透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調查林男有無前科紀錄。但國昌老師如何得知林嫌本名?有沒有利用立委特權?憲法第22條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人民隱私權之意旨,就是不希望有人濫用此等一般個資,造成他人之權益
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
中共政府為慶祝黃埔軍校百年校慶,不僅在廣州舉辦盛大的紀念活動,更邀請台灣退役軍人前往參與,表面上似乎是一場單純的歷史紀念活動,但背後卻隱藏中共不為人知的陰謀,中共不但試圖藉此爭奪黃埔軍校建校歷史的話語權,亦利用該活動對台灣人民進行意識形態滲透。
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卅條規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對其網路廣告服務,應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身分。筆者認為未來應於子法規範「平台業者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之身分資料範圍」,應含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等個資,以免行政機關無法對違規者裁罰,而形成法律漏洞。
今年是黃埔軍校建校百年,中國於6月16日舉辦紀念活動,並邀請台灣校友參與。表面上,這是一個歷史的紀念活動,但背後卻隱藏著深層的政治意圖。首先,中國欲透過這次活動爭奪建軍歷史的話語權,企圖重塑黃埔軍校的歷史形象,並進一步向外界展示其「一中」政策的影響力。然而,更值得關注的是,此次邀訪行程的第一站竟是將
日前有立委指出用Google搜尋「打詐四法」「反詐騙電話」「如何防治詐騙」,跳出的前幾項結果,竟是詐騙集團投放的廣告。這是針對被害者進行剝第二層皮的惡劣詐欺,也正是全國各警察機關最痛恨「永遠打不完」的「社群媒體失控」的詐欺來源,誰給的廣告費多,誰就可以最優先出現在各種關鍵字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