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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房仲呂東澔去年帶白姓、高姓、黃姓男子及范姜姓少年等人,到嘉義縣水上鄉看一處倉庫,雙方發生鬥毆,呂男持刀刺傷黃男,黃男重傷送醫不治。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合議庭審理,今天下午宣判呂男因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6月,又犯傷害罪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