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房仲呂東澔去年帶白姓、高姓、黃姓男子及范姜姓少年等人,到嘉義縣水上鄉看一處倉庫,雙方發生鬥毆,呂男持刀刺傷黃男,黃男重傷送醫不治。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合議庭審理,今天下午宣判呂男因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6月,又犯傷害罪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
30歲鍾姓男子,昨下午4時許違停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行人穿越道上,恰好遇到大安分局警方上前開單,鍾男卻直接在路口大迴轉逆向逃逸,還闖紅燈甚至開上人行道,最後卻尷尬的困在停等紅燈的車陣中,被警方攔下後當場壓制上銬,警還在車中搜出毒品及折疊刀,訊後依法送辦,並開出20張總計最高可達12萬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