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房仲呂東澔去年帶白姓、高姓、黃姓男子及范姜姓少年等人,到嘉義縣水上鄉看一處倉庫,雙方發生鬥毆,呂男持刀刺傷黃男,黃男重傷送醫不治。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合議庭審理,今天下午宣判呂男因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10年6月,又犯傷害罪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
桃園市中壢區忠貞市場排隊攤位「阿箴越南法國麵包」負責人阮氏箴,將染「沙門氏桿菌」食材製成餐點販售,致514名消費者發燒、嘔吐、腹瀉;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考量她與多數受害消費者和解,建請法官量處適當刑責;桃園地院今天(5日)一審判阮氏箴8月徒刑、緩刑2年。
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16年前在基隆市開車肇事逃逸,一審判有罪、可緩刑,蕭仰歸被控向高等法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獲改判無罪,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枉法裁判罪」起訴高明哲,台北地院、高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都判高無罪。只有符合速審法第9條規定才可上訴;高檢署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
眼前的《憲法訴訟法》修訂提案,實質上會造成廢掉憲法法庭的效果。《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其運作門檻是採取「現有」總額,而不是大法官在「編制上」的總額(15人,參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也就是說,即使發生大法
台灣員工的法律風險激增近期,北京當局發布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22條意見」,這項新規定最嚴重可判處死刑,引發了外資企業的高度關注。根據路透社引述的多名知情人士報導,一些外國企業正在考慮將台灣員工調離中國,以避開潛在的法律風險。這些知情人士包括律師和兩名高階主管,他們指出,新規導致台灣外派人員及跨國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遭恩師陳建寧反控誣告被起訴,北院認定詹女罪證不足今判無罪,稍早Faye也透過唱片公司做出回應。Faye表示,「感謝一直以來身邊朋友和歌迷們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支持 。」感謝司法還她清白,「期盼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裡的純粹。」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思銘近日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將條文中的大法官「現有總額」,明定為必須三分之二(十位)大法官才得以行使職權,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特聘教授張嘉尹對此表示,這是完全曲解「現有總額」意義的修法提案,當大法官不再能擔負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台灣的憲政秩序將陷入「民主內戰」。
警開罰一萬八、吊扣車牌李姓男子去年二月騎大型紅牌重機車行駛於彰化縣知名的一三九縣道,兩度以俗稱「壓車」方式過彎,被人錄下畫面舉發,彰化警方開出兩張罰單,重罰他一萬八千元、吊扣車牌及應參加道安講習。李男打行政官司指稱,他是為求穩定以「內傾姿勢過彎」,無超速等危駕行為,不應處罰;法官認同其主張,認為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