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原本推出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罷免票數要高於當選票數才通過罷免。面對外界強烈質疑,傳出藍營改變策略,下週一將改提與民眾黨立委同樣提案,增訂罷免案提議及連署須附提議人及連署人的身分證影本。對於藍白再次合作,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表明,現行法律就是選民和民代的契約,契約不容破壞。卓揆的
藍委在國會質詢戰時發生官兵怯戰、逃亡、抗命行為,該如何處理?參謀總長梅家樹回應指出戰場情勢嚴峻,官兵畏戰逃亡情況「一定會發生」;國家演訓將納入這些狀況,讓部隊在共識跟基礎上不斷演練相關作為。筆者認為強化國軍備戰意識,應從心理和法律兩個層面著手:
貴報報導日媒指「國中地理歷史教科書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一文。其實,大部分日本人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中國經濟崩潰前,日本學生曾問「老師,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台灣為什麼不統一?」當時我並不為奇,因日本媒體,過去都順著中國電視「自古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報導,讓人誤以為台灣是中
立法院第一會期將於7月16日劃下句點。新國會本應有新氣象,但從目前立法院交出的成績單來看,藍白兩黨似乎忘卻「福國利民」初衷,不是把心力擺在違憲擴權的法案,封殺覆議,就是推動「兩兆錢坑」法案、中天復辟、把黨產還給國民黨等謀私利的法案,儼然以權力暴發戶姿態,肆無忌憚想為所欲為。
在電影九品芝麻官裡,有一幕演出周星馳淪落街頭,因為好幾天沒吃飯跑到飄香院吃霸王餐,最後因為沒錢付餐費而被老闆留下來當跑腿小弟。但在現實生活中,想吃霸王餐可能會背上刑責!近期有則關於吃霸餐的新聞指出,台中一名43歲女子多次因為吃霸王餐被帶進派出所,但都是一下子就被放出來,似乎肚子餓了就找餐廳用餐,之前
居間協助和解事宜以減輕刑責,豈料,經濟並不寬裕的林母前後湊了210萬元支付,兒子仍被起訴,審理期間才知傷者一毛和解金都沒拿到,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嫌起訴邱男,認邱男趁人之危詐騙,建請法院判處2年6月徒刑。假冒律師恐遭判刑新聞案例中假冒律師的邱姓男子最後遭地檢署以詐欺罪起訴,(詐欺罪規定在第 339
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
政府積極研提並審議打詐四法,最迫切期待的就是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打詐專法),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除了可作為在台灣的明確反詐窗口外,更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管理透明度,社群媒體若不配合,最重可開罰二千五百萬,甚至降低流量、限制存取網站,此因當前「利用社群平台刊登
轉眼20年過去了,詐騙集團依舊橫行迄今,筆者於90年代因曾偵破多起詐騙集團案件,而獲指派參與「打擊詐騙犯罪跨部門協調會」。當時與會人士有:內政、法務、交通、財政部等單位之官員,會議後翌年責由警方成立彙整機構,於是「165專線」因運而生。詐騙犯罪造成民眾財物損失及人心互不信任,早期詐欺犯罪均有真人現身
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卅條規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對其網路廣告服務,應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身分。筆者認為未來應於子法規範「平台業者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之身分資料範圍」,應含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等個資,以免行政機關無法對違規者裁罰,而形成法律漏洞。
日前有立委指出用Google搜尋「打詐四法」「反詐騙電話」「如何防治詐騙」,跳出的前幾項結果,竟是詐騙集團投放的廣告。這是針對被害者進行剝第二層皮的惡劣詐欺,也正是全國各警察機關最痛恨「永遠打不完」的「社群媒體失控」的詐欺來源,誰給的廣告費多,誰就可以最優先出現在各種關鍵字前面!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國會擴權法案」,有違憲疑義,民進黨擬提憲法訴訟。有謂,大法官可能預設「司法自制」立場,尊重「國會議事自治」,恐不受理立法程序爭議。參考美國「議事法」(ParliamentaryLaw)的理論與實務,就合議體作成決議是否合乎「國法」(the law of the land),法
傅崐萁與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股市金主黃任中(已故)等人集資炒作了凱聚、昱成等上市公司股票,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認其炒作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乃以87年度偵字第26198號、88年度偵字第21761號至21766號、21798號、21799號、89年度偵字第1884號至1887號對傅崐萁提起公訴
近日媒體連環報導指出,鄭姓知名律師當詐騙集團的軍師,還揪律師團幫詐欺犯分派辯護律師,每月收入達300萬元。現在更傳出有司法官介入的駭人消息,除了有法院法官可能涉入探聽情報和藏匿詐團的不法財產外,還有檢察官可能涉案,這不禁讓民眾感嘆:「難怪詐騙集團一直無法被根除」也讓司法信賴危機,雪上加霜!
衛福部日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內容,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族群的適用,其中代理孕母須以「無償」方式進行;但委託配偶應提供必要費用,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違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代理孕母已是大勢所趨,建構多元共融社會,確保孩子生長於不同家庭均能安泰成長,是政府主
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與其丈夫涉嫌詐欺、洗錢案,不法金流高達2700萬元,對此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接連提出證據直指徐巧芯說謊,徐卻以爆料回擊溫不想當兵索性裝瘋賣傻,最終被判定有精神疾病被驗退。溫朗東得知消息準備向徐提告並民事求償150萬元,一時之間,徐至少挨告三次。
自由時報四月七日刊載一則社會新聞:詐欺集團「車手」犯了廿一次共同詐欺取財罪,事實審法院宣告各罪的刑期分別為一年一月至一年四月;「各刑合併之刑期」高達廿三年九月,然卻定其「應執行之刑」僅三年二月而已。檢方不服,質疑是「打百分之十三的大優惠」、「犯罪愈多折扣愈高」,有鼓勵多犯罪之嫌!如斯司法實務運作詭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