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根據草案,資安署得稽核所有納管的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當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若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可開罰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納管特定非公務機關數位部說,修法包含四大方向:第一、明定本法主管機關及各機關權責。第二、強化納管機關資通安全管理,包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昨天審議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修正草案,頻道評鑑建立快速通關機制,未製播新聞、財經、股市等類型節目頻道,若三年內無違規紀錄,評鑑可快速通關,準備資料可從原本數百頁,減少至數十頁,減輕優良業者評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