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跟蹤騷擾? 跟蹤騷擾行為相當多元,大概可以分為以下8款: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不當追求、妨害名譽、訊息騷擾以及歧視貶抑。最常見的就是訊息騷擾,像是新聞報導中的楊姓男大生就是利用通訊軟體LINE、社群網站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發表訊息或貼文等騷擾她,地院勘驗訊息
身為「東奧正名」第一場政見的發表人暨文宣部執委,過程細節清楚,蔡前總統確實是不支持、淡化、阻擋,告訴紀政「要做的話,我們自己會做」,也拜訪李前總統希望停止「東奧正名」;最後中華奧會進入選手村要選手站出來反對,散播假消息聲稱改名就會被奧會除名,這是公投沒過的關鍵,但是誰在放任?記得我一個人載著數千份宣
作為民主社會裡的第四權,一般較受人注意的,是新聞媒體如何確保政府透明度以及輿論監督等所「守門人」功能。較少人注意但卻不容忽視的,是新聞媒體如何激發公共事務辯論的議題設定功能。而黎智英的三子黎崇恩近日到訪澳洲,他的律師和公關團隊所推動的輿論效應,可說是有效發揮第四權議題設定功能的難得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