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人租屋權益,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公平合理及電費資訊透明,租屋電費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王成機今(4)日說明,未來租屋必須「以用電度數計費」;若不是以用電度數計費,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公共設施電費若未申辦分攤併入租屋處電費內者,房東不得額外收取。
立法院院會昨進行對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施政方針繼續質詢,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關切四月調漲電價後,出現房東超收電費問題。卓榮泰表示,租屋定型化契約一定在七月完成;內政部指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昨已審議通過,將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後盡速公告,預計七月中旬上路。
為避免房東超收電價賺價差,內政部4月起預告修正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每度電價不得超過當期電費單的每度平均電價,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今(28)日審議通過相關修正草案,內政部預計於7月中旬正式上路。為促進租屋電費計合理公平及電費資訊透明,內政部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屋電費相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