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最近頻頻拋出支持核能的言論,實際上,台灣的能源結構已經發生顯著變化,再生能源的總發電量已經超過了核能發電。目前,台灣的核能發電僅占總發電量的約六%。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水力發電、生質能和地熱能,在台灣的總發電量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根據政府的計劃,再生能源在二○二五年預計將達
有立委在質詢國科會,有關全台科學園區於地震後設備恢復率,並要求其提供資料,致引發爭議。這也連帶牽動國會改革法案在總統公布實施後,對於企業機敏資料,到底如何保障之大問題。對於侵害營業秘密者,除有民事賠償責任外,依據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此罪屬告訴乃論,會使被害企業,以
六月初,遠在美國中西部威州的美國好友傳來簡訊詢問,「你們也去了立法院的抗議活動嗎?」先說明,好友資訊的來源並不是我們,而是無數外媒對於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如何藉「國會改革」為名,行立委擴權之實的報導。有些外媒甚至指出,軍方機密洩漏給中國的可能性提高,賴政府的執政不僅更艱難,甚至有行政官員被政治迫害
自民國112年起,中共軍方諸多將領陸續遭到整肅,尤其是負責監督中共核武庫的火箭軍與裝備採購部門的軍事高官,如中共前國防部長李尚福、前黨委書記張建武及前裝備保障部長李照智等官員均因涉嫌違法亂紀,而被免除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顯見中共官員貪汙已造成國安漏洞。
中共軍演期間(5/23–5/24)習近平並沒有待在中南海指揮,而是出現在山東,在日照的海邊與一些事先安排好的群眾演員「親切」聊天。以往習近平「邂逅」群眾,總是有黑衣人把他們隔絕於習身外二、三十米外,這回竟然有新人拍婚紗照?習近平還貼身誇讚:「很幸福的一對」。習突然不怕暗殺了?
還記得促轉會的「東廠事件」嗎?當時副主委張天欽只不過在促轉會內部會議說,應該查詢「外國有沒有類似侯友宜這樣的案例」、「如果沒有操作侯友宜的例子很可惜」等,促轉會就被網友及媒體攻擊成是東廠。張天欽錯了嗎?是的,他可能違反行政中立,他在即將選舉時指示以當時的候選人作為轉型不正義的案例,影響了社會對於促轉
群眾集會或活動時的年齡層及性別分布狀況,若對外公布這類內容,是否違反個資法?筆者從實務面及法規面分析如下:依據法務部法律字第一○七○三五○五八三○號函釋,無法直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料,若可就其他資料對照、組合、連結而能識別特定個人者,仍屬個資法所稱得以間接方式識別之個人資料。反之,若蒐集者本身並無其他
國會擴權惡法,社會一片公憤,藍白趾高氣昂。立法院連人民也可以「藐視國會罪」裁罰,這是什麼「最高民意機關」!監察院聲明,部分條文已影響監察核心職能。行政院表示,將移請立法院覆議。民進黨團,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停止適用。網路流傳,針對藍白或民進黨罷免名單。但越是超穩定結構選區或不分區立委,越不擔心全國民意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挾著國會多數的優勢,不但無視民進黨的批評,更越過該有的立法程序強行通過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立法院朝野對立的亂象之外,更引發社會群眾的不滿聚集國會場外進行抗爭。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之名,卻是國會擴權之實,擴權法案是為了政治操弄之便,除了侵犯憲法規定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極具爭議的法案,引社會眾怒,藍委自辯說以前民進黨也這樣,國民黨忍了八年,現在多數了所以照做,怎麼會不對!這樣為自己辯護的邏輯是「報復是合理的」,然而這樣做其實很可怕。一方面,國民黨報復民進黨,卻殃及人民。強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可以傳喚部隊、團體或關係人員到立法院作證,如果
筆者服務機關多年前發生公文洩密案,一位平日工作認真的同仁,執行業務時,因一時心急求快,不小心洩漏重要公文內容,經地檢署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起訴,幸好法官念其犯行無非是為求快速完成工作,並無不法意圖,而給予緩刑機會。反觀,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開援助烏克蘭密級文件部分內容,係直接揭露捐款方式和管道,不僅損
台灣在今年年初的總統和國會選舉結果,民主進步黨的賴清德當選總統,國會則由反對黨國民黨和民眾黨掌握國會多數,形成少數政府和對立國會之分立僵局的態勢。這幾天國會的亂象可以看到國民黨和民眾黨高舉國會改革的大纛,但實際卻是行擴權之實,儼然成為憲政的怪獸(或是如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所稱的國家怪獸利維坦)。國民黨和
國民黨立委日前為護航徐巧芯洩密案,號召「挺芯」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展開車輪戰,更傳出施壓脅迫外交部之目的,是為了迫使外交部主動撤回告訴,以爭取不起訴處分,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意圖以政治干預司法?徐巧芯洩密案,讓筆者想起多年前發生在某機關的一起公文洩密案,一名平日工作認真的基層公務員,執行業務時,因一
台灣新總統將於五二○就職,全球歡慶,同步舉辦慶祝晚宴。於此同時,中共特工也全面出動,盯緊各地的慶祝活動,利用台灣人歡慶下的可能疏忽,準備大肆滲透,收割一批情報成果。澳洲ABC台旗下的Four Corners節目近日推出一系列中共特工在澳洲的報導,讀之令人細思極恐。這些特工利用海外中國領事館及一些如和
傅崐萁當藍委帶頭大哥、黃國昌率白委側翼掩護,藍白在立院狼狽為奸、擇肥而噬、得意更猖狂!不過,就如那句俗諺︰「囂俳無落魄的久」,「濫權,瘋狂,爛尾」三部曲,將會是藍黨的最後狂舞,也恐將是白黨的最後輓歌!看藍白委得意更猖狂的醜態︰徐巧芯外洩外交部機密文件,更刻意爆料,除了攻擊台灣外交部,也無端波及捷克、
日前藍白立委聯手準備立法制訂「藐視國會罪」,光看名詞,直覺可笑!民主政治乃代議政治,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是神聖的國會殿堂,國會議員如果都能為民喉舌,為國議政,何須擔心國會被藐視?況且在憲政規範下,立法院有其職權,自無被藐視之虞。回想兩蔣威權時期,在「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下,國會(當時包括國民
第十一屆立法院開議至今,藍白聯手握有席次多數,議事爭議不斷,綠營提出議案,被刻意阻擋。包括剛入立院程序委員會即被攔下,連進入委員會的論辯空間都沒有。部分法案雖排入委員會,卻被「直接丟包」,一次又一次的散會動議,法案仍停滯原地,連大體討論都還未進行。但在野立委所提的法案總能「快速通關」,甚至不必逐條審
窮寇莫追。徐巧芯已經慌不擇路,連幾個月前所有國防外交立委都收到的密件都可以拿出來爆料轉移焦點,根本已經不顧台灣的外交處境,只為了救自己。再這樣下去,還有多少至關要緊的密件要被爆?我們真要陪葬鴨子划水好不容易努力得來的國際關係,與她玉石俱焚?
按「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涉及國家機密者,非經解除機密,不得提供或答復。但其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行之者,得於指定場所依規定提供閱覽或答復」、「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廿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及第
張宇柔今年2月27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已於5月1日生效,其中規定「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或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資料,無論是否公開,都可被認定是洩漏或不當取得,此法提高外國機構於大陸的投資風險、對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產生壓力,也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