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員工的法律風險激增近期,北京當局發布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22條意見」,這項新規定最嚴重可判處死刑,引發了外資企業的高度關注。根據路透社引述的多名知情人士報導,一些外國企業正在考慮將台灣員工調離中國,以避開潛在的法律風險。這些知情人士包括律師和兩名高階主管,他們指出,新規導致台灣外派人員及跨國
作為民主社會裡的第四權,一般較受人注意的,是新聞媒體如何確保政府透明度以及輿論監督等所「守門人」功能。較少人注意但卻不容忽視的,是新聞媒體如何激發公共事務辯論的議題設定功能。而黎智英的三子黎崇恩近日到訪澳洲,他的律師和公關團隊所推動的輿論效應,可說是有效發揮第四權議題設定功能的難得實例。
香港主權轉移廿七年了,到第廿四年居然出現所謂「第二次回歸」,目前還有大批異議人士被關在牢裡。黎智英案、立場新聞案、初選案、反送中暴動案,都還沒有結束審理。港版國安法與為基本法廿三條國安法例,它們比基本法還基本,香港法治被摧毀。在今年三月為廿三條立法後,香港終審法院再有兩名英籍法官辭職,有一名投書英國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6月25日宣布,將澳洲納入中國的免簽證國家名單,並擴大免簽國家範圍至紐西蘭、波蘭等國家,上述國家於今年7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期間,持有普通護照的人員,因經商、旅遊、觀光、探親訪友等原因過境,不超過15天,可免辦簽證入境。儘管中國釋出善意,澳洲政府仍將中國列為高危地區,未降低對國
中國對台灣步步進逼,在總統大選底定後變本加厲,機艦的騷擾已成每日例行公事,現在更將強化對「台獨分子」的恫嚇,先是宣布懲戒五名台灣名嘴,最近又頒布「懲治台獨廿二條意見」,幾乎將生活在民主自由體制下的台灣人都定性為台獨,宣稱對台獨分子最重叛處死刑,並且可以「缺席審判」、「終生追訴」、「跨國引渡」,彷彿對
中共自2015年來增修多項國安法律,如「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等,香港和澳門也實施相關法律,已造成多起我國國人遭非法扣押等情事,近日,中共又發布「懲治台獨22條意見」,嚴重威脅台灣人民赴陸旅遊的安全,因此,我國陸委會6月27日正式宣布,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建議民眾避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