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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王姓男子剛滿20歲,花了10萬元購買一把手槍跟子彈,日前王男跟友人到酒吧聚會慶祝自己轉大人,當眾拿起槍來把玩,卻不慎走火,誤擊了朋友的膝蓋,幸好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彰化地院審理,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罰金5萬元,並沒收扣案的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