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房價高漲,我國中央銀行將於這周四召開理監事會,相關市場聲音都在討論是否再祭第六波房市管制措施。根據報載有不具名的央行理事表示,央行在本季理事會上「必定」會討論房市管制相關議題,預計有多套劇本,包括降低第二戶房貸的貸款成數,或下調豪宅貸款門檻等,其中,關於第二戶的房貸管制措施有分成特定區以及全台灣
依6月11日自由時報A3版「國會調查權 藍營鎖定民生議題 綠:違憲調查權勢必失效」報導指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調查可能涉及個人隱私與機密,未來立法院在調查案件時,可比照檢察官的辦案模式,全程公開錄音錄影留存,並僅供立委調閱觀看,不可對外公開。」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五法」;行政院則依憲法增修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已於10日內的113年6月6日的,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媒體揭示行政院七項申請理由,流於凌亂;也欠缺憲政法理的論述。筆者爰以執業律師仿照法院訴訟文書格式,將行政院覆議理由寫成聲請覆議暨聲請釋憲的憲法法庭審理理由書。希望全民共同審讀: 首先
政府積極研提並審議打詐四法,最迫切期待的就是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打詐專法),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除了可作為在台灣的明確反詐窗口外,更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管理透明度,社群媒體若不配合,最重可開罰二千五百萬,甚至降低流量、限制存取網站,此因當前「利用社群平台刊登
依報導,國會擴權法案,有違反憲法、侵害人權之虞,行政院7大理由提覆議,指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違反立法院調查權,只能處行政罰,但三讀條文卻再課予刑責,有侵害人權之虞。查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指出,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
近日香港警方在全港多區拘捕了5名女子和1名男子。已知三人分別是正在獄中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她的母親、前香港支聯會常委劉家儀,以及前香港區議員陳劍琴。另外3人是替鄒幸彤在臉書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的人士。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鄒幸彤等5人,今年4月開始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以
二月一日新國會成立以來,立法院議場內的問政情形,大多數人民搖頭嘆息,立法院外面民眾群集抗議,並出現了被喻為「大罷免時代」將要到來,這是好現象,盼人民展現力量,來馴服那群擴權的「國會怪獸」。為探索立法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時,其救濟程序為何?兹將2009年12月出版《德國公法權利救濟制度》(劉飛著)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