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討論兩個議題,第一是原住民參政可否採「不在籍投票」?第二是罷免門檻應否提高?不在籍投票有各種方式,例如目前公投法允許選務人員在工作地投票,這叫「移轉投票」。他國則有採取通訊投票即郵寄選票。台灣的投票,最須考慮的是國家安全與投票者的自由意志,其次是選舉的公平、公正及投票的程序正義。
環太平洋軍演(RIMPAC)是太平洋地區最大規模的海上軍事演習,旨在增進國際間的合作與互動,強化海上戰術與危機應變的能力,中共曾在2014及2016年受邀參加RIMPAC,但今年卻被排除在外,其原因在中共近年對區域的擴張行為與對國際秩序的挑戰,使各國感到擔憂,國際對中共的反感已實際反應在本次軍演上,
媒體報導,專研亞太情勢的《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指出,台灣正面臨出生率下降和移民率下降兩大人口危機,人口劇減對國防構成重大挑戰,因此建議台灣學習新加坡等國經驗,開放外籍人士入伍,以應對日益嚴峻的國防需求,否則恐在面對中國威脅時愈加脆弱。
中國對台灣步步進逼,在總統大選底定後變本加厲,機艦的騷擾已成每日例行公事,現在更將強化對「台獨分子」的恫嚇,先是宣布懲戒五名台灣名嘴,最近又頒布「懲治台獨廿二條意見」,幾乎將生活在民主自由體制下的台灣人都定性為台獨,宣稱對台獨分子最重叛處死刑,並且可以「缺席審判」、「終生追訴」、「跨國引渡」,彷彿對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上半年國內詐騙案無論是嫌疑人或被害人,主要集中在十八到卅九歲青年世代。教育部校安報告顯示,詐騙案絕大多數發生在大專校院。日前媒體報導有詐騙集團假冒校方名義寄送期末退學通知,要求登入釣魚網站。而高薪出國打工、網路購物甚至追星買演唱會門票遭詐新聞更是屢見不鮮。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近日中國人民駕駛小艇從福州進入淡水河,直到停靠漁人碼頭,經民眾報案,始為海巡人員逮捕。此非首例,類似案件,二○二一年即曾發生,當時中國人民亦從福建,駕小艇到台中靠港登岸。同樣漏洞,一再發生,何其怪哉?對此,海巡署除究責外、亦宣稱將提高海上偵蒐能力云云,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面對藍白政黨聯手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執政黨決定循司法救濟程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賴清德總統表示,反對的是國會擴權,不是反國會改革;更重要是,不能侵害人民基本權利。除憲政機關的總統,行政院與監察院也將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另,民進黨立院黨團也就立法程序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等理由,提出釋憲。這說明該法
新聞報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遵守,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提請立法院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兩者互不相斥傅總召這話看在我們教憲法的老師眼中, 實在錯愕。真希望有人能提醒傅總召一句:「覆議與聲請大法官
近期媒體報導中國官媒記者疑似介入臺灣電視臺政論節目製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這不僅僅是新聞媒體的問題,更牽涉到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中共透過媒體滲透、影響輿論風向,試圖塑造對自己有利的國際和兩岸形象,是其一貫的手段,臺灣作為民主國家,必須嚴肅對待此事,採取適當措施反制中共的滲透,同時國際社會也應共
極權主義國家如共產中國,人民沒有自由可言,他們僅有的自由是可以依黨意隨時限縮,所以唯一的自由是信任黨的領導,連不信任的自由也沒有。民主自由的社會則是透過法律的基本規範,人人平等享有自由與相同權利、義務,定期改選代表自己意志的各級民意代表以組成有權的議會、成立有能的政府,並透過司法保障個人權利與國家制
看見中國都市和道路等基礎建設拆建迅速,規劃完善宏偉,就誤以為台灣落後,其實不然。此因雙方制度不同,中國全部土地房產皆屬國有,人民只有使用權,國家可輕易收回,不必徵收協調就拆建迅速,又由政府出資,方便整體規劃,宏偉新穎。而台灣私產的土地建物,若要建設必須自己出資,自己找建設公司拆建。若是合建,就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