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署舉辦職安法施行及職安署成立雙十周年慶活動,學者投書指出職安法施行前職災死亡率降低成效較佳,職安法通過之後,職災死亡率降低速率卻趨緩。學者之分析固然有據,但因不在體制內,評論有流於主觀臆測之慮。學者指出之職安署成立後,經費倍增,人員上千,但是十年後的職災績效表現卻不盡人意乙節。經查職安署成立後業
職業安全衛生法自103年7月3日實施,當時認為是先進法規。職安署成立十年後,直接或間接掌控人數與經費都已倍增,人員上千,經費超過35億,但是十年後的績效表現卻不盡人意!職安衛的績效以死亡率(人數)做指標最客觀,因為屍體有刑責問題,不容易匿報或低報。茲擷取103年(含)以前與104年以後的勞工死亡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