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布生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調查權之行使及聽證會之舉行,立法院對人民「開罰單」及其救濟程序之規定如下。該法第48條第2、3項規定: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最近因為母校母系申請分發掛零,使得最近關於文科的出路,成為大眾的討論話題,甚至有系上教授,還為此投書媒體,我認為這都是很好的現象,本人忝為成大歷史系的畢業生,也想為未來想要就讀歷史系、正在就讀歷史系的後輩們,講幾句話。歷史學系或研究所的畢業證書,確實對你們未來進入職場沒有太大的幫助,這是因為我們在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