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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