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共於6月21日發布將「台獨份子」定罪的22條意見,近日有媒體揭露為中國政法部門一意孤行的行為。報導提到,近來積極爭取融台業績的台辦系統本想阻擋政法部門出手,卻不敵政法系統長年權力獨大而失敗。新法的認定中,不僅主張台灣獨立會被列為台獨份子,連代表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者,都算在列。換言之,五月在世衛大
●笑談盧沙野:武統台灣「平叛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法大使盧沙野,又口出妄言,宣稱「台灣是叛亂政權」,中國隨時有權「平叛」⋯⋯。●法蘭西支持「叛亂政權」有前科●顯然,盧沙野忘了:當年的美利堅「叛離」大英帝國時,法蘭西可是積極支持「叛亂者」的一方。我估計盧沙野肯定更不知;法國還曾教唆「台灣民主國」獨立呢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核其專長為智慧財產權)聲稱「全世界有覆議制度的國家,不曾有過提出覆議失敗之後,再去聲請釋憲,全世界沒有這種先例」云云,此種說法實難令人茍同。姑且不論世界各國之情形如何,單就台灣實施覆議之案例而言,確曾有行政院提出覆議失敗後,再就失敗之覆議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且釋憲
新聞報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遵守,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提請立法院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兩者互不相斥傅總召這話看在我們教憲法的老師眼中, 實在錯愕。真希望有人能提醒傅總召一句:「覆議與聲請大法官
在野黨強勢通過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覆議遭否決,民進黨提憲法訴訟,藍委竟放話:大法官沒有民意基礎,不要當民進黨的「看門狗」!當立法院以「多數決」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法律」,在合憲或違憲上產生疑義時,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得提起憲法訴訟,訴請全體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進行審理。憲法法庭作成宣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