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調整箭在弦上,反對黨一定會見縫插針;又因是被視為台北市長熱門人選的陳時中部長拍板敲定,成為磨刀霍霍的對象。奇怪的是,竟然還有人認為這是民進黨內的派系運作,要打擊陳時中云云。政治揣測難免,不過仍須回歸到健保專業來討論:究竟健保要如何改進「收入面」及「支出面」,才能夠讓國人得到最好的健康照護
依109年健保資料分析,國人一年平均就醫15-16次,相較OECD國家的10次,明顯高出許多。但隨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來襲,民眾整體就醫次數跟著下降,顯示過去以來存在許多不必要的就醫行為。在衛福部陳時中部長的帶領下,最近健保署規劃部分負擔改革方案,就是在引導民眾正確的就醫行為,以強化分
耀荷蘭記者此前在北京連線直播冬奧會時,被中共便衣保安強行拖離直播畫面,引發外界對中共封殺新聞自由產生熱議;對此,國際奧委會緊急出面解釋,這是單一事件,不影響外媒對北京奧運會的報導,但荷蘭記者卻表示,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北京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近日稱,中國媒體自由正急劇惡化,針對記者的
行政院會議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除顧及精神疾病患者的權益,亦建立多元扶助體系,也將強制住院交由法院來決定。如此大幅度的修正,正在達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宣示的人權保障原則。惟針對法務部所提,即監護處分去除五年期間上限的刑法修正案,卻有值得商榷之餘地。
立法院近期將確認本會期臨時會議程,《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等在內的監護處分修法草案亦列入其中;不過近來人權團體及學者紛紛召開記者會,指責修法侵害精神病犯(病友)人權,並且有違憲爭議,要求退回;讓本案能否通過又充滿疑慮。在開放公民社會,不同團體有各自立場主張,本司空見慣,惟其等主張
上週六的公民投票結果既出,各方解讀其意義及影響。這次公投,四項提案都未過關,蔡英文總統宣示「公投沒有誰輸誰贏,只有國家未來怎麼走的問題」,是基於國家整體的講話。政治現實上,由於朝野兩大政黨把它上綱為政治對決,甚至是「蘇內閣不信任投票」,四項提案盡遭否決,中國國民黨敗陣,民進黨似為贏家,解讀「四個不同
陳逸南昨天(17日)中國國民黨的擁核大咖齊聚催票,前總統馬英九說出「核電被視為綠能」,不知其科學根據何在?在核能發電的前端,鈾資源的開採、精製、做成核燃料棒等程序,需要使用大量的「化石燃料」。核能發電的後端,有關核廢料包括低階(低放射性)及高階(高放射性)的處理及最終處置,也需要使用不少「化石燃料」
康駿銘近日美國《華爾街日報》發表了一篇香港相關的社論,內容提到即將在12月19日舉行的香港立法會選舉是場「騙局」,顯示中國正在摧毀對香港自治的保證,並稱抵制或投白票是港人作政治表態的最後方法。然而,香港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隨即致函《華爾街日報》,「警告」該報不論是在香港或海外或任何國籍,煽動
法操司想傳媒我國刑法在2016年後施行「沒收」新制,將沒收獨立於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外,成為單獨的法律效果。這所影響的不只是刑法,同時也包含許多訂有刑事罰則的法條,例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2條便規定違反該條列舉之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其所得之財產或其他利益,應沒入或追繳之。
羅承宗/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以立委黃國書線民事件為契機,黨國威權時期監控的那段歷史,又再度成為公共輿論探討的課題。蔡英文總統本(10)月20日主持民進黨中常會時曾指出,這段歷史的真相,特別是當年黨國威權體制,為了限縮人民自由、打壓反對運動,所運用的各種手段,仍然還未被徹底釐清,相關的責任如何釐清
欣聞院部共識暫行安置 盼續刪威權遺毒條款對於應如何處理偵審中有危害公安之虞的精神病犯,司法院原提出增訂刑訴法判決確定前可提前執行「緊急監護處分」。反對者認為此舉違反無罪推定,建議應另訂「暫時安置處分」。雙方原僵持不下,欣聞院部高層深夜會談達成共識,偵審中改採「暫行安置」,共同維護我國無罪推定基本法治
「通道淨空這麼難嗎?」投書認為,許多民眾佔據大樓通道,堆放私人雜物,衍生鄰居間糾紛,且嚴重阻礙逃生。雖然法令訂有管委會之制止程序與主管機關裁罰之規範,但除少數優良公寓大廈,多數集合住宅民眾仍生活在雜亂與風險中,筆者呼籲政府積極宣導,讓保持通道淨空成為生活習慣。
汪怡君/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殺害鐵路警察、對超商店員挖眼等社會新聞,怵目驚心。更令人嘆息的,是加害者失序行為背後,往往隱藏著欠缺病識感、或未接受規律治療的精神疾患。多年來的審判實務經驗顯示,因精神疾患而出現傷害他人生命身體的案件,行為人通常是處在精神疾患病情控制不佳的急性發作期。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一
從一○八年7月發生之嘉義殺警案,至今年9月發生之屏東挖眼案,凸顯在現行制度下,亟需一刑事訴訟法的「羈押」以外的制度選擇,即「暫時安置制度」,何以暫時安置制度是較佳又必要之選項,以下筆者將從第一線執法者之角度詳加說明。如果一行為人觸犯殺人或殺人未遂罪,因所犯為重罪,重罪往往伴隨高度逃亡的可能,依現行司
蔡沛珊從108年7月發生之嘉義殺警案,至今年9月發生之屏東挖眼案,凸顯在現行制度下,亟需一刑事訴訟法的「羈押」以外的制度選擇,即「暫時安置制度」,何以暫時安置制度是較佳又必要之選項,以下筆者將從第一線執法者之角度詳加說明。如果一行為人觸犯殺人或殺人未遂罪,因所犯為重罪,重罪往往伴隨高度逃亡的可能,依
屏東發生精障男強挖超商女店員雙眼,恐導致失明的駭人聽聞事件。犯嫌過去早有多次犯案史,不但強挖鄰犬雙眼,更曾持刀隨機砍傷婦人,但至今仍未能進行長期司法監護處分,導致居民人心惶惶。筆者前已於報紙上投書多篇文章,點出現行刑法採雙軌制,刑罰和保安處分各有所司,保安處分既是在前瞻未來,消除犯罪危險性,本即不該
恩主公醫院日前誤讓二十五位民眾接種未經稀釋的BNT疫苗原液,指揮中心裁示將暫停該院所有新冠疫苗接種作業並開罰;新北市衛生局也將查驗施作流程並就疫苗過量者第二劑施打進行討論。雖說目前十三位住院者已有十一人出院、兩人仍留院觀察,狀況大致穩定,然輿論已開始出現究責、檢討的聲浪。
香港國安法通過之後,僅僅是爭取原有的民主自由就可能因「顛覆國家」而被捕。反送中抗爭因武漢肺炎而被迫中斷之後,陸續傳出社運人士遭到秋後算帳,一片風聲鶴唳中,甚至連香港市民慶祝雙十節也面臨國安法的嚴懲。根據媒體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甚至警告市民不能趁「雙十」從事「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否則當
卓均彥翻開新聞,偶爾會發現有不肖人士以詐領目前已經捉襟見肘的健保費用為手段獲取暴利,針對這種案件,行為人需要付出的責任主要可分為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兩種,前者主要由健保署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勒令停約或終約,後者則由各地地檢署及法院依「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進行偵辦處斷。
自由時報報導「台九線美和至北里段六公里五支測速桿,民譏搶錢不治本」,身為在地台東人,又經常跑南迴公路,對縣警局「獨厚愛」此路段,特別有感。太麻里鄉美和至北里路段依山傍海闢建,道路迂迴曲折,彎道多,景緻很美,是南迴公路最美的一段。惟中間的華源高架橋坡度很大,上坡必須重踩油門,下坡即使鬆油門,車速也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