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楊梅天成醫院工作的38歲葉姓男子,在醫院健檢中心相關單位的廁所內,偷裝針孔攝影機,職員如廁發現報警,檢警查出至少6人受害,桃檢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院今判處葉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天成醫院人員表示,葉姓男子並非醫院的員工,而是合作單位的員工,地點為合作單位的員工宿舍廁所內。
富少李宗瑞因性侵多名女子並竊錄影片,最終被判處應執行29年10月徒刑確定,人在獄中的他,不滿鏡週刊日前報導另名蘇姓富少涉性侵案,卻又扯他是「富少淫魔、迷姦」,控告鏡週刊社長裴偉、網路總編輯、編輯及記者共5人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媒體是依檢方搜扣證物、被害人指述等證據,而有相當理由確信有下藥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