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由上而下依序為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區域計畫、直轄市、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及都市計畫,以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所構成,然當中最為人詬病的即缺乏最上位的法源依據,因此,「國土計畫法」的頒布無疑是解決了最重要的法規問題。而全國國土計畫在兼顧國土保育、糧食安全、城鄉發展及地方彈性下
台灣往AI(人工智慧)科技島的目標前進,唯在「國會擴權」的陰影之下,須留意AI與法律的互動,注意科技發展與基本權利侵害的問題,以及有關基本權利的國家保護義務的正常運作等。為此,茲摘述2024年4月出版《美國人工智能領域基本權利保護研究》(連雪晴著)的結語部分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