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來最高法院就人身保險契約允准強制執行之裁定,於社會掀起相當騷動,進而國會要求專案報告後,更將此問題推向高潮。社會賢達,贊成者認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反對者認對利害關係人權益保障受損。然此均無重大違誤,但或有所偏。個人認為社會事務,應從整體觀察,不可偏執單方,方得求其妥適圓滿,並化解各方衝突。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主導表決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程序不正義,主要內容禁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增加調查權與聽證權、乃至要求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須即時回答,均被認為嚴重擴權,甚至侵犯人權。當行政院昨日提出覆議案七大理由表達窒礙難行,在野回應除避重就輕,仍續推其他爭議法案。更令人不安的是,
三月的香港,再次被國安的陰霾籠罩。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路以來,整個城市仿佛進入了嚴密的管控模式,而這僅僅是個開始。最近,陸委會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揭示,港府計劃在2024年下半年提交俗稱「網絡廿三條」的「網絡安全條例草案」,這一消息無疑為已經緊張的局勢再添一層陰影。
還記得促轉會的「東廠事件」嗎?當時副主委張天欽只不過在促轉會內部會議說,應該查詢「外國有沒有類似侯友宜這樣的案例」、「如果沒有操作侯友宜的例子很可惜」等,促轉會就被網友及媒體攻擊成是東廠。張天欽錯了嗎?是的,他可能違反行政中立,他在即將選舉時指示以當時的候選人作為轉型不正義的案例,影響了社會對於促轉
國會改革五法於上月28號三讀完成。面對這幾部爭議十足的法案,藍白兩黨在事前未經逐條討論的情況下強行輾壓通過,過程不但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法案內容更有違憲疑慮,引來眾多專家學者連署聲明,呼籲藍白兩黨將法案退回重審。同時,立法院外也集結上萬來自全國各地的青鳥行動群眾,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然而,
瑞典全國商業大報「工業日報」(Dagens industri)於本(113)年6月4日以「中國必須立刻停止對台灣的無理軍事挑釁」(Kinas irrationella militärprovokationer mot Taiwan måste upphöra omedelbart)為題刊登駐瑞典代表
美國華盛頓戰爭研究所最近公布一份報告指出,我國賴總統從2024年5月就任起,至2028年台灣選出下一任總統為止,中共當局可能分成四階段實施「非武力統一台灣」戰略,此報告是根據中共當局過去一年的兵棋推演進行分析,以下列出四階段假設情境,並說明中共將如何控制台灣。
近日因國民黨與民眾黨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過程中發生程序與條文爭議,導致諸多民間團體與公民聚集於立院周邊抗議,訴求「反黑箱」、「反擴權」。活動首兩日在立法院周邊分別吸引三萬人與十萬人聚集,即便到法案最終三讀的5月28日晚上,依舊有七萬人自主上街,表達不滿。
中國的智庫體系在改革開放以來逐漸發展壯大,曾經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和獨立研究的機構。然而,近年來,隨著習近平領導下的集權政策日益加強,中國智庫已經從獨立研究的角色逐漸變成了黨的喉舌,不再具備原有的客觀性和獨立性。中國智庫的興起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開放時期,當時智庫作為政策研究和建議的來源,
梁文韜/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中國國民黨及民眾黨聯手推動及迅速強行通過的「國會改革」是國會越權,所謂的「國會改革」主要是要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增加立法院的調查權和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政府院長記名投票等共五項。這樣的「改革」在某程度上改變目前的憲政體制,這不只是政治改革的擴權問題,而
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立法院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國眾兩黨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五月廿八日完成三讀表決通過,包含總統須依序即時回答、增訂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廿萬元等關鍵條文。問題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十五之四條規定:在總統
近日,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一席關於遊行民眾手機資訊的言論引發爭議;然而,政治對手見獵心喜進而指控,正凸顯擴權法案三讀之荒謬無理!在正常民主國家,政府要蒐集人民資訊時要注意應保障個人隱私,相關資料若要公開則要去識別化,此案爭點在於究竟所採用的群眾手機資訊是否含有可識別個資,其隱含的討論基礎是,行政
本次國會權限修法法案已於近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總統至立法院國情報告之修法,涉及總統職權與權力分立制衡議題。朝野三黨與民間的討論多集中在總統國情報告後,可否採「即問即答」。然本文認為,除此之外,國情報告之聽眾是誰,亦是憲法秩序下的重要課題。
所謂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印證在傅崐萁的身上再貼切不過。因為中共是全世界最愛說謊的政權,傅崐萁卻以這樣說謊成性的政權馬首是瞻,當然也是說謊說的理直氣壯,一點都不會感到羞愧。明明是因炒股、違反證交法與假離婚三罪而入獄,硬要說成是觸犯了刑法第100條。因為當年刑法第100條是當時威權時代國民黨用來對
充滿爭議的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引發動盪不安,接著除了覆議與釋憲外,另一個戰場就是所謂總統到立法院的國情報告是否需要答詢。過去我們都從國會質詢權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以致陷入一問一答或統問統答的困局。大家卻忘記總統的國情報告可能是一種元首權,若是屬於元首權的憲政運作邏輯,就不宜全然用行政與立法分權制衡的角
立法院的「土法煉鋼」造成嚴重的體系問題,導致此「鋼」成分堪虞,犖犖大者如下:一、應該廢黨鞭,讓所有的立法委員活起來!來源探索:A.憲法: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
國會擴權惡法,社會一片公憤,藍白趾高氣昂。立法院連人民也可以「藐視國會罪」裁罰,這是什麼「最高民意機關」!監察院聲明,部分條文已影響監察核心職能。行政院表示,將移請立法院覆議。民進黨團,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停止適用。網路流傳,針對藍白或民進黨罷免名單。但越是超穩定結構選區或不分區立委,越不擔心全國民意
有關於刑法認定犯罪及適用部分,必須要其有保護法益為必要,如同殺人罪是保護生命法益、竊盜罪是保護財產法益,然而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是什麼?更進一步講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正不正當?本文透過這兩個問題來判斷藐視國會罪到底有無正當性。就目前三讀通過的刑法141之1條,從體系來看是訂在刑法140、14
針對上個月(4月17日)聯合報報導的「228報告虛報死亡人數?」一文,本會已在隔日(4月18日)作為回應,並對於廖繼斌、張若彤等不當言論發表譴責。昨日廖繼斌等人再度召開記者會,主張二二八大屠殺事件死亡人數僅約1,200人,並批評本會為受操弄之側翼。本會必須強烈譴責廖繼斌、張若彤如此輕視受難者性命之行
李旭弘如果你在公司的投資單位工作,上一篇新能源市場開發經理的工作內容描述你看完後是不是感覺有點眼熟?你似乎也在做類似的工作?或是你恰好在銀行工作,也奉老闆指示探索新能源、開發新客戶,你也會覺得自己的工作內容和上篇描述很像,只是要判斷一個投資案是否可行,你們更著重在考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