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去年底正式合併,但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總頻寬超過10MHz,超額頻段將在6月30日到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履約申請,要求繳回超額頻寬或轉讓。若台灣大哥大到期未繳回頻寬,須繳30萬元怠金;若7月後持有超頻頻寬並發射訊號,最高可罰5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說,過去電信業是一大二中,而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的二大合併案後,可說是三分天下,但明天「兩家兩千億營收規模、與一家不到千億規模」,因此,應該是二大一中。林之晨說,台灣大前5月電信營業利益突破50億元,不但未被原台灣之星的營業虧損常態拖累,反而逆勢成長,合併效益貢獻進
台灣大3月營收160.7億元,稅後淨利10.3億元,EPS為0.34元,第一季營收482.8億元,年增22%,稅後淨利為29.7億元,年成長9%, EPS為0.98元。台灣大財務長兼發言人張家麒表示, 3月行動服務營收年增26%,主要受惠併入台灣之星用戶的營收貢獻,以及台灣大既有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