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郭先生昨天投書所言「不是貪腐 就該正面迎戰」心有戚戚焉,請問:有誰能告訴我,有哪一個證據足以明確地證明阿扁或阿珍是犯了貪污的罪呢?若是沒有,為何民進黨不敢正面迎戰呢?這次總統選舉民進黨只回升了約四.一%,距二○○四年的五十%仍有四.五%,看來似乎蔡英文以「站在你(馬英九)面前的是蔡英文,不是陳水
面對媒體直接質問:「如果當選,蔡英文是否會特赦陳水扁的問題!」但從這媒體的提問回答中,充分顯露這蔡與馬兩人的人格特質!蔡英文回應表示: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特不特赦不是現在要思考的問題」。馬英九則反批蔡英文,特不特赦,「問題是要不要,而不是拖延」。
吳伯雄的伯父在二二八被國民黨虐殺慘死,他卻長期位居「黨國」要津,是協助消滅各族母語的共犯。寬宏大量的客家鄉親,不曾嚴厲指責他,他反而批判蔡英文不會說客語。在動輒搬出「大是大非」壓人的國民黨官場,吳伯雄真懂得什麼是非嗎?國民黨推行惡質的「國語」暴政,蔡英文只是無數受害者之一。如今加害者竟用這種方式騙取
去年十一月初,二次金改案阿扁獲判無罪,馬總統忍不住咬牙切齒發表「判決不符合民眾期待」言論,接著邀集高層「司法宴」,阿扁另涉龍潭購地兩案隨即被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引發總統「干預司法」的質疑和撻伐。李慶安「明知」具有雙重國籍,「故意」隱瞞而擔任議員及立委,而陸續獲取國家支給的薪資,連三歲小孩都知道這就是典
針對辜仲亮翻供指稱,會以紅火案獲利的三億元咬扁,乃是受到特偵組檢察官的唆使所致。由於此筆款項的流向,是龍潭案相當重要的關鍵,而因此案已經判決確定,若證明屬實,不僅足以成為再審之理由,更是檢方濫權訴追的重要證據。任何人皆擁有不自證己罪之權利,這也代表偵查機關不管是對被告,還是證人,不得以任何不正方法來
前總統李登輝日前被特偵組以貪污、洗錢罪嫌提起公訴,引發政治聯想,係馬英九以總統身分干涉司法的結果,此有扁案的前例可循。當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就扁案做出無罪判決時,馬英九即表示該判決不符合人民的期待,以致最高法院就龍潭案與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判處扁珍各十一年及九年,合計十九年有期徒刑定讞,發監執
中國河南八歲女童張津津因缺交作業,遭師、生打屁股三二二棍。老師指示全班,每人打十棍,「誰打得不夠狠,回頭就打誰。」老師黃二洲,三十二歲,中共黨員,連年獲得黑龍潭鄉優秀教師,模範班主任。張津津案呈現了一個很清楚的暴力結構模式:老師以威脅的方式,指示全班同學集體施暴。小二學生怕自己被打,只好「使勁兒打」
許信良在最後一場政見發表會拋出特赦陳水扁的議題。回顧扁案,當初依「法官法定」原則,由周占春法官的合議庭抽中審理,卻在合議庭裁定無保釋放後,以庭長會議的行政手段,做出更換法官的決定,明顯違憲,洪英花法官因此堅持「扁案判決、自始無效」!除了因更換法官而被判重罪(如國務機要費案與龍潭購地案等)以外,二○一
報載馬英九因干涉扁嫂吳淑珍的免入監案,藍營人士有四十七趴表示不接受,並揚言「二○一二年票投不下去」。馬干涉司法,恐不僅此例。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對扁案做出無罪判決時,馬英九即時表示該判決不符合人民期待,以致最高法院就龍潭案與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判處扁珍各十一年及八年,合計十九年有期徒刑確定,
空軍司令部女童被性侵殺害案發生大逆轉,替冤死者江國慶平反奔走多年的律師強調「司法真的很恐怖,明明有證據,但法官就是不採信,而是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的證據」!「司法真的很恐怖」!這句話也充分表現在陳前總統的司法案件中。以三審定讞的龍潭購地案而言,七名證人中有六人證實購地案與陳前總統無關,「明明有證據,但
昨天兩則與醫療有關的新聞報導都牽動台灣人民的心!一是在中國拍片灼傷返國就醫三個月而出院的Selina,一是心臟疾病到署立桃園醫院診察的前總統阿扁。前者的記者會中,高規格戒備溫馨體貼的待遇,及感性宣告,果然令人動容;後者則一介昔日國家元首之尊,被公權力,在以處理江洋大盜水準的伺候下,從垃圾運送通道進出
阿扁總統入監服刑,立委李俊毅表示,「我不認為政治人物可以違法亂紀,但心裡不相信扁會做這樣的事情」,他又說,「扁案檢方丟出新事證,證人也丟出證詞,扁似乎很難脫罪。」言下之意,阿扁總統罪證確鑿,罪有應得。對於李委員的發言,個人深覺遺憾,多數民進黨同志根本未曾深入了解扁案內容,卻與多數民眾一樣,從對扁不友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南投人劉柏煙為抗議陳雲林來台時警察沒收、折斷國旗,政府忽視人權主權,及為了救阿扁、救蘇治芬,憤而在自由廣場引火自焚,經三十四天救治無效後,於十二月十四日凌晨逝世於台大醫院。內人翁金珠則在前一天因抗議陳雲林來台,被鎮暴警察踩斷右手,亦住進台大醫院,同為受害者。
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人事案在「司法宴」後迅速三審定讞,詭異的超過半個月後才見到裁決書。高檢署執行科在接獲判決及卷證資料的第二天,以異常的超快速度,立刻將阿扁總統押解移送桃園龜山監獄服刑。兩案所涉及的金錢共三億一千萬全數被沒收,同時也處同額的罰金三億一千萬。
金溥聰居然做過新聞教授?就民視頭家來開講節目中有來賓指國民黨幹預司法一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以「捍衛國民黨的名譽」之名,威脅要提告。在媒體一片抨擊聲中,金改口說,「不是針對媒體,而是針對上政論節目的來賓。」什麼叫「不是針對媒體,而是針對上政論節目的來賓」?來賓的講話難道不屬於媒體的一部分?不屬於言論
阿扁二次金改一審判無罪,藍營要走上街頭訴求司法改革,但是阿扁的龍潭案、賣官案被判重刑定讞,必須發監執行,藍營大爽,還是要走上街頭,連部分藍營政治人物、媒體都看不去,提出批評。不過,要罵執政者,還是要小心一點,連九個月前對空污費這種公共政策的批判,現在都會被馬政府拿出來提告,看來站在在野監督角色,批評
五都選舉開跑,選情日趨白熱化,在野黨聲勢上揚,執政的國民黨面臨嚴峻挑戰,府院黨全面動員,除了南北奔走輔選,本月二十一日更將在台北市發起一場宣稱十萬人參與的大遊行,拉抬執政黨選舉氣勢。據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所稱,這場遊行將以嘉年華方式呈現,訴求為台北未來而走,而「司改、反貪腐」是兩大主軸。外界則質疑,當
阿扁總統的機密外交案於六月獲判無罪,二次金改案在上星期也獲判無罪。但是在馬英九說出「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合理期待」後,最高法院以超快速度,將龍潭購地案與陳敏薰人事案三審定讞,重判扁珍十一年與八年有期徒刑。就法律面而言,龍潭案證人總共有七位,包括蔡銘杰、辜成允、辜仲諒、林百里、魏哲和、蔡銘哲與李界木。除蔡
馬嘴說尊重司法,但二次金改判扁無罪,竟馬上變臉震怒「違背期待」,一聲令下果然奏效,雄檢馬上傳菊,三審馬上判扁部分確定,特偵組馬上對二次金改提起上訴,完全配合演出。距五都選戰僅剩兩星期,馬眼看藍營收視(支持)率節節敗退,絲毫未見起色,不得不拉下老臉使出奧步,手無寸鐵的阿扁,便活生生成為「剷除異己」的配
陳水扁十一月十一日因龍潭購地案被判刑十一年定讞,由於五都選舉在即,馬政府選在這一天以「十一」魔咒再度降臨扁身上,就像宋朝時期岳飛被秦檜連下十二道金牌召進監獄裡,以「莫須有」的罪名害死,筆者不懂法律,但每次判決刑度都直逼殺人犯罪,其凌遲程度可說讓扁生不如死。國民黨在戒嚴時期即很會利用警察和國安系統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