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左維新近期來,關於和平協議的討論逐漸浮上檯面,原因之一是馬英九總統曾以「任內簽屬和平協議」作為目標,另一則是早在2005年連胡會公報就曾提及「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無怪乎最近國民黨的高層、統派政黨、部分台商陸續傳出和平協議的呼聲。當然這極有可能是中國在當前統一拼圖已幾近全面到位的狀況下
從北京將「習朱會」定調為「會見」,顯然習近平對朱立倫還要「聽言觀行」,因為根據老共習慣,「會見」形式大多屬於禮節性,「會談」則是較為正式的討論和交換看法。據此推測,北京眼中,朱立倫未必可信賴,甚至可能早視朱為「CIA在台灣的暗樁」。因為在《維基解密》二○一一年公佈的第二批資料,涉及台灣的有近三千五百
金額足以設立「台灣矽島創新創業基金」 效益百倍於亞投行美中亞投行角力戰的戲劇性變化,對美政府確實是震撼。但台灣馬政府最後一刻夜奔敵營,遞進意向書給國台辦,對國人而言,何止震撼而已,而是驚愕!它帶有如下強烈的意識形態的偏頗,是非理性的,亟需匡正與善後。
隨著民進黨確定由蔡英文角逐2016年的總統寶座後,在「九合一選舉」吃了大敗仗的中國國民黨究竟該提名誰迎戰蔡英文,近來已然成為中國國民黨最大的難題。因為接下馬英九留下來的爛攤子而成為黨主席的朱立倫,竟在去年「九合一選舉」中讓人跌破眼鏡的僅以3萬票之差,險些敗在事前普遍不被看好的游錫堃這位老將之手,頓時
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日前代表丈夫掃街拜票,引起銓敘部質疑。銓敘部表示,陳佩琪是公立醫院醫師,應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不得有輔選行為。有鑑於此,我們想問,如果銓敘部對於選舉時期的公私分明這麼講究,那麼為何對於國民黨陣營更誇張的言行卻又視若無睹?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和榮譽主席連戰,都是留美學歷顯赫之士,而且有總統或副總統這樣不尋常的經歷,但為了官三代兼富三代連勝文競選台北市長,居然要兩個堂堂國會議員犧牲色相兼任政治打手。可以想像,他們會搬出「一切合法」,和立委有他們個人的自由與人權辯護,因為「憲法規定」只禁止立法委員兼任官吏,並沒有禁止他們兼「
因為黃世銘拍馬,介入馬王之爭,特偵組已信用掃地,這次不但沒有案由,還杜撰「關係人」的名目,硬要約談吳釗燮等前朝官員,東廠惡名更是百口難辯。特偵組早已政治化,淪為國民黨鬥爭工具,那並非新聞,但水準爛到這種程度,卻令人難以置信。傳票是嚴肅的官文書,案由是傳票不可或缺的要素,沒有案由的傳票可以簽發,大概只
馬英九無視立法權與人民的存在,強行通過服貿已屬自毀體制。其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去電「命令」立法院長王金平動用警察權驅逐佔領立院議場的學生更係在「屠殺立法權」。誰知,警察的攻勢反遭勇敢的學生數度阻絕,無異鼓舞台灣人民向「馬英九的獨裁」全面抗暴。
一九九○年春天「三月野百合學運」的中心主軸為重建民主,是以「解散國會、廢除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提出政經改革時間表」為訴求;二○○八年的「十一月野草莓學運」中心主軸為捍衛基本人權,是以「馬總統和行政院長公開道歉、國安局蔡局長與警政署王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為三大訴求,兩次的聚集地點都是在民主廣
大律師顧立雄去日本京都看了條鴨川,回來後就變身水利專家,打算拆基隆河的大直堤防;一位社會菁英,若是如此信口開河,把「河景」看得比「人命」重要,真教人為台北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捏一把冷汗!基隆河自南湖大橋下游起,河道蜿蜒、坡度平緩,早期常遭水患,大直堤防是當地右岸最早完成的堤防,可惜高度不足,民國七十六年
成功大學校務會議外流的錄音檔,驚聞歷史教授以「自殺炸彈客」形容鄭南榕,她說:「他很像『炸彈客』嘛!很像『伊斯蘭的自殺炸彈客』,因為不合我意的時候我就去死」、「我這樣壯烈的犧牲,所以我希望後面的人都來紀念我。」該段發言一經披露之後,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認為成大教授此番言論,不僅充滿對台灣民主運動史的無知
西非小國甘比亞決定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斷絕邦交,使「中華民國」邦交國的數量變得比一九三二年時的「滿洲國」還要少。依「蒙台維都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規定,主權獨立的國家應具備四要件:永久居住的人口、固定之領域、有效統治之政府,以及獨立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之能力。依這個標準,一個國家至少要占有固定的領域以
卡特政府與「中華民國」斷交,蔣經國傷心落淚,要求維持政府間關係不遂,只好同意建立台灣可以自稱「具官方性質」的人民間關係。這不是「國與國關係」,但卻是「國際」關係。馬英九卻在「國慶日」宣示「兩岸」不是「國際關係」;他的阿Q還矮化北京政權只是「中華民國」另一「統治當局」,因此雙方不是「國際關係」,這和馬
檢察總長黃世銘自爆,他當法務部次長時即有馬總統隨扈的電話,隨時可以上達天聽,可見馬黃二人關係之密切。後來馬任命黃為檢察總長,以馬出身職業學生的背景看來,必已賞識黃所表現的犬馬忠誠才有可能。馬上台後立即獨攬黨政大權,對膽敢挑戰其權威或拂逆其意者,皆為必須清除的「異類」。以黃之聰明,早知王金平為馬的眼中
鐵路地下化是許多府城居民的期待。引發抗爭之因,並非居民反對鐵路地下化,而是鐵路路線東移造成的土地浮濫徵收。全球及北高兩市之鐵路地下化,皆是在原軌下方設置地下鐵。若需周邊土地建置臨時軌,則借用民地,完工後再還地於民。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原設計亦是如此。然而,馬英九上任後以「公共建設需取得土地開發利益」為國
有一位作家說,公民不服從、街頭抗爭、暴力革命,都是除了選舉投票以外看似有機會推翻惡政的手段。但是,或失之於緩不濟急,或卻步於投鼠忌器,台灣確實沒有暴力革命的必要與條件;然而,非暴力的抗爭雖緩不濟急,卻是不得不然的方法之一,罷免也是非暴力抗爭的一種,更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力,人民應該善用。
軍事檢察機關針對義務役士官洪仲丘枉死案偵查終結,並召開記者會說明原委,筆者認為有關內容頗有商榷之處。首先是移送禁閉動機,長官若真交付值星任務而不從,實已犯陸海空軍刑法抗命罪,洪仲丘退伍在即,何須自毀前程?至若洪仲丘在營行徑真引起眾多人不滿,何以枉死後,其退伍袍澤不惜親上媒體揭發真相!而媒體報導,洪仲
馬英九從來只會吹法螺,生來就是白賊馬。六三三絕對跳票不說,為了簽ECFA,吹噓經濟利益有多大,對台有多好。結果呢?連時任經建會主委的尹啟銘都公開承認,「功能有限」。所以,ECFA的漢譯是「哀可伐」,也就是人民在悲哀之後應討而伐之!現在馬統又要推銷「服貿協議」,人民學乖了,連藍丁丁的自家人都發現被賣,
財政部表示「證所稅可修不可廢」,恰恰相反,證所稅是「宜廢不宜修」,理由如下:一、主張不可廢的理由,只有一項,即「租稅公義」。但他們所說的只是幌子,若租稅公義是不可侵犯之原則,對外資卻予以豁免,何來公義可言。不僅此,非庶民所能玩只有大戶外資能玩的期貨,期交稅率今年四月起卻減半徵收(由十萬分之四減為十萬
立法院依公投法第十六條規定,故可提出公投案,惟依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五號解釋意旨,立法院所提公投案係屬代表人民行使,自應立於人民立場,而非行政機關立場;且核四公投案既屬複決權之行使,應屬對現狀之否定,即人民的立場應係否定行政機關的政策,議題的選定自應有利於達成該複決之結果。惟執政黨因無力為核四政策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