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初透過臉書看見投資相關訊息,竟同意以3萬元代價,將帳戶交付給對方使用,導致一名宇姓被害人受騙後,將款項匯入其帳戶內,造成5百萬元損失。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蔡男觸犯洗錢罪部分,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罰2萬元,另民事部分則須賠償被害人500萬元。
台中市54歲姜姓男子,前天(11日)跑到銀行要補辦提款卡給「網路老婆」用,行員發現他帳戶內有130萬元被盜領,感覺怪異而報警,員警告知這是「戀愛詐騙」,他卻堅持是真愛,員警聯繫女兒,女兒竟說爸爸已經被騙10多次,仍舊執迷不悟,最後在女兒與員警苦口婆心勸說下,姜男才打消補辦提款卡給「網路老婆」的念頭。
基隆一名莊姓男子去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得手一次可獲得3%的利潤。去年7月5日,前往板橋向同夥拿取提款卡,回到基隆領取詐騙贓款2萬元,再回板橋交付給同夥後,賺取600元,協助詐騙集團隱匿犯罪所得去向,隨後被警方查獲,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認定,莊男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1年2月。
曹姓男大學生加入詐欺集團,短短4個月四被害人共失金逾300萬元,案件台中、台南兩地審理,其中台南部分他不認罪被判刑2年,二審改打「勵志牌」,稱自己想完成大學學業,但已為時已晚,二審拒絕給他緩刑,他難逃蹲苦窯下場。判決書指出,曹男2021年4月,把銀行帳戶提供給詐欺集團行騙,他宣稱自己誤信朋友騙詞,台
今年大甲鎮瀾宮媽祖將在5日起駕,為確保遶境活動順利,台中市警局展開為期7天大掃黑,期間除查獲以虛擬幣洗錢的假投資詐團,也瓦解暴力討債集團,將29名治平對象拘提到案,查扣槍彈以及虛擬錢包內985萬元贓款,訊後分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台東蘇姓男子將個人所屬銀行帳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入帳提款,葉姓男子誤信詐團匯款500萬元進蘇男帳戶後發現受騙,對蘇男提告,台東地院依洗錢罪判蘇3個月有期徒刑,並判蘇須全額賠償葉男被騙損失500萬元加計利息。葉姓男子提告主張,蘇男明知國內社會上層出不窮之詐騙集團或不法份子為掩飾其不法行徑,隱匿其不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