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司想傳媒因殺人未遂受監護處分的簡姓男子5月19日自基隆某醫院脫逃,當天即搭乘客運至北市。據了解,簡姓男子去年在台北街頭持酒瓶傷人,遭判殺人未遂罪,並在被捕後才診斷出思覺失調症,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在入監前需到醫院進行監護處分5年。簡男自基隆某間醫院脫逃後,刑事局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通令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近日中國人民駕駛小艇從福州進入淡水河,直到停靠漁人碼頭,經民眾報案,始為海巡人員逮捕。此非首例,類似案件,二○二一年即曾發生,當時中國人民亦從福建,駕小艇到台中靠港登岸。同樣漏洞,一再發生,何其怪哉?對此,海巡署除究責外、亦宣稱將提高海上偵蒐能力云云,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