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國國台辦聯同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與司法部,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此《意見》根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對於「台獨」行為制定了嚴厲的定罪量刑標準。這一新法的頒布,不
行政院對藍白共推的國會擴權法案提出覆議案,上週五表決,在白營八席仍甘為「傅隨組織」下,覆議案以六十二票對五十一票遭到否決。與此同時,中國公布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的「意見」,台獨涉犯「分裂國家罪」,最高可判處死刑,並可缺席審判。此意見列出四種涉犯台獨的樣態,實際上已將九成以上具有本土意識的台灣人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