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魂其實就在於國旗,當年也隨這面旗漂泊到台灣來,眷村有如台灣上之孤島,帶著反攻大陸的幻想,卻腳踏台灣土吃台米喝台水,待反攻無望眷村改建,端的是住台灣厝發了財,但那根旗依然不倒,飄搖在眷村魂中。也難怪「寶島一村」裡的演員看不慣演不慣,造反有理,因為中國版的「寶島一村」閹割了旗,升旗竟然無旗無歌,這叫
中國流亡詩人貝嶺投書,道出他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延簽函,文化局竟然不理不睬。他要求文化局道歉。到底是不是因為艾未未被中國政府拘留,寫艾未未的台北市前駐市作家貝嶺就被北市府暗地刁難?我們不曉得。但文化局拖延回覆貝嶺申請,卻是事實。這是自由台灣犧牲良心作家向極權中國諂媚嗎?郝市府恐怕有大力釐清的必要。因為
什麼是髒話?為什麼今年七月,紐約曼哈頓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判決聯邦傳播委員會禁播髒話的規定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條文所保護的言論自由?為什麼美國法官要容忍《Hustler》雜誌發行人Larry Flynt穿著「Fuck this court」的T-shirt出庭?
上週六我住在北部某一五星級飯店,一夜好眠。週日早上要離開飯店前,想到當日的五一七遊行可能會影響到交通路線,於是想看一下報導這一類遊行較多的民視或三立台。沒想到,本地的電視台有華視、中視、台視卻獨缺民視,有東森、中天、TVBS、獨缺三立電視台。我想或許這一家飯店的經營者有其政治立場吧!接著我又打電話去
蔡英文主席說「五一七是台灣第二階段的民主改革」,這是「見樹不見林」的觀察,導致出的一個軟弱的思維。對台灣的安全、台灣的未來缺乏深切的體認與前瞻的規劃。這一年,中國國民黨的施政為所欲為,從國家安全、台灣整體經濟、司法、教育、文化、內政等各領域系統,甚至國家的公共工程,都全面且快速地和中國接軌,並遵從中
最近各媒體都把物化女性話題炒的沸沸揚揚,傳說中的童顏巨乳在一夕間爆紅,自從遭到NCC關切後,媒體開始對於這股在演藝界新竄起的熱潮膜拜。一方面說廣告公司有物化女性嫌疑,另一方面又拚命重複播放這幾則廣告,我實在不解,難不成電視新聞的觀眾對於這樣的畫面都有著相同的偏好。而媒體扮演的是怎麼樣的角色?
這是我們的台灣嗎?為了一個對岸來的老猴,可以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動用萬名警察來保護他一個人。他是上國的特使,台灣人都是暴民嗎?拿五星旗可以不管,在自己的地方拿國旗卻有事,甚麼時候台灣成了恐怖的警察國家?「Taiwan is my country」、「勿通匪類」這樣的T shirt為甚麼不能穿?台灣的音
十多年前媒體圈流傳一位主播把「衣冠塚」當成中共國父的笑話,日前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國內知名主播李四端跑到美國採訪民主黨全國黨代表大會(DNC),碰到高喊「台灣萬歲」的留學生;李四端竟問對方「你是中國人嗎?」這,可不是笑話!李四端這位老牌的電視新聞主播,在DNC首日製播的一則報導,於美國丹佛會場外訪談了
一邊是大法官會議釋憲,言論自由大開放,主張台獨、共產主義、分裂國土都「百無禁忌」;一邊是馬政府教育部及政大,磨刀霍霍砍向助理教授莊國榮,因他罵的人現貴為總統,就要判他「學術死刑」。言論自由大進步與大倒退,兩個場景並呈,代表革新與守舊、自由與箝制兩種勢力的拉鋸,隨著馬總統就任,國民黨舊勢力正鋪天蓋地全
中國為了爭取二○○八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權,信口開河向國際奧委會承諾一定會改善中國內部的人權狀況。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為了凸顯中國政府打壓民主與迫害人權的罪行,於二○○七年八月九日串聯世界各國關心中國人權發展的團體,共同發起「人權聖火,全球傳遞」的活動,以喚起國際社會關心中國政府對其人
自從本週一,所謂「中國富豪考察團」到台灣考察房地產及投資環境以來,在各大媒體、建商,以及台中及桃園等藍營執政縣市炒作下,每天電視及報紙上都充斥著潘石屹等所謂身價一兩千億台幣「中國富豪」到全國各地考察的消息,並且疲勞轟炸式地一播再播,讓台灣民眾不勝其煩!
台灣的總統大選正在熱烈展開,對岸中國的人大、政協會議也同時上演。民主台灣與專制中國的差別,光是比較台灣總統大選的全民參與程度,以及中國人大、政協只有乖乖坐著聽報告的份,便一目了然了。過去八年以來,初次執政的民進黨,其所作所為無不被放到顯微鏡下檢驗。那些在野黨所揭發的弊案,不論案情是真是假,都有司法途
早期大法官的角色並未被重視,然曾幾何時,大法官扮演之角色有所轉變,先是二六一號解釋讓資深立委全數退職,促成立委全面改選及台灣的民主化。接著,有幾件違反人身自由、言論自由、性別平等原則之法律,皆因大法官之解釋而被宣告違憲。大法官從此在人權保障扮演重要角色。
T台一再製造假新聞,並利用「二一○○全民開講」積非成是,激化族群與政黨對立,唯恐台灣不亂。從九二一大地震在災區戶外開講、瀝青鴨事件到記者淪為黑道兄弟的傳聲筒。TVBS是媒體?抑或社會亂源?T台記者為黑道兄弟拍攝亮槍向老大嗆聲的影帶,在警方查出這張光碟片與T台記者有關後,李濤卻已明知故犯,在「二一○○
新聞報導只有「正確」和「真實」,否則源頭錯了,評論自易偏頗,這與「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兩碼子的事,不能混為一談。筆者前年參加一項新聞報導和評論獎的評審,就發生過入圍的評論獎,係根據一項錯誤的報導評述,事後發現才予除名。然錯誤則已造成,弄得參與評審者,莫不尷尬不已。可見新聞報導「正確」的重要!
媒體在社會上有第四權(right)之稱,這種權利的來源是基於民眾知的權利。然而,台灣的媒體不僅是第四權,近年來它已經超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power),成為一隻民主怪獸了。尤其是,有些媒體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中,一直頑固扮演反改革的角色,現在他們的表現也最為荒腔走板。
中國管制新聞自由又將再添惡法,中國國務院正在草擬「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重大災難、傳染病疫情等等重大突發事件,媒體都不能擅自報導,必須先經中國官方審批,否則將面臨每件五萬到二十萬人民幣罰款。管制新聞在中國早已不是新聞,十幾年前,各國駐北京記者就曾流傳一個笑話,當你在中國境內剛好碰到一件重大災難事件,
台灣的國家安全在於維護台灣的獨立主權及領土完整,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福祉,促成國家的生存與永續發展。國家安全不但是軍事國防力量的充實與展現,也涵蓋國民捍衛國家的意志,國際外交、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的力量。這些力量的總和,構成台灣國家安全的整體,國防與心防並重。
十月十四日之前,新聞局就發現TVBS在公司股權上已違法,因此就應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不法手段取得之許可者」,應撤銷許可並註銷執照;但我們不知為何新聞局卻以較輕之第三十八條「處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裁定之。相對,TVBS公司不就違法部分面對社會和法律,卻拿「新聞自由」、
█ 李永明我在美國德州唸書,才知道曾經有六個政權先後統治過德州(six flags over Texas),分別是西班牙、法國、墨西哥、德州共和國、南方邦聯、美利堅合眾國。無獨有偶,過去四百年來,也有六個政權先後統治過台灣,分別是荷蘭、西班牙、明鄭、清國、日本、中華民國(six flags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