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是台灣文化日,台灣各界紀念成立於一九二一年十月十七日的台灣文化協會。這一由蔣渭水、林獻堂等先賢所創立的組織,「以助長台灣文化為目的」,兼有文化啟蒙、民族運動的意義。在諸多紀念文化協會百年的活動中,最值得台灣社會省思的,是一百年來,我們在文化建設提升的實質進展,以及文化協會所倡議的「台灣是台灣人的
在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釀成多人死傷後,內政部表示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既有建築物設立管理組織。這表示現行法律並非如此,那是否改變這點,所有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呢?公寓大廈管理所規範對象,是共同持有集合住宅的一群人,他們必須透過建立組織、訂定規則和集體決策,來維護建築物正常機能。
余杰/旅美華裔人權作家西朝鮮駐美大使秦剛透過視訊出席美國智庫卡特中心和布希美中關係基金會聯合舉辦的線上座談會。這兩個機構都是美國的「擁抱熊貓派」,這兩個前總統下台後都曾親自或派家人下屬到西朝鮮「發大財」,對川普對華強硬政策使他們喪失了繼續發財的良機不滿,所以主動向秦剛拋出橄欖枝。
最高法院近日針對一件「父子檔」共諜案,做出緩刑定讞的判決。該案為典型因私利而協助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其中一位涉案者當時還擔任校級軍官,並簽下所謂「中共犯台、不會抵抗」的投降協議書。雖然事證明確,但一、二審均獲輕判,檢方認為判決過輕而上訴,但最高法院仍然認為兩人認罪且有悔意,依違反國安法僅各輕判十月、一
卓均彥翻開新聞,偶爾會發現有不肖人士以詐領目前已經捉襟見肘的健保費用為手段獲取暴利,針對這種案件,行為人需要付出的責任主要可分為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兩種,前者主要由健保署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勒令停約或終約,後者則由各地地檢署及法院依「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進行偵辦處斷。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日本北九州市的黑幫「工藤會」老大—野村悟,因為被認定曾犯下多起殺人、襲警案件,於第一審被福岡地方裁判所判處死刑。雖然野村已高齡74歲且完全沒有親自下手,但因為這些案件都是由他下令而成為犯罪的主謀者而遭到起訴、判刑。為什麼沒親自動手還是會被當作正犯呢?這跟教唆犯又有什麼不同?
康駿銘中國不論是審訊、搜證、收押、判刑等,所有過程都是毫無程序可言的,不公平、不公開、不公正就是中國「法治」的基本精神,尤其是當案件涉及政治的時候。在這種體制之下,法官、律師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識,都只是橡皮圖章、簽名機器,也就是中國法院判罪率能超過99%的原因。
法操司想傳媒雷震事件是發生在1960年的白色恐怖事件,當時國民政府認定雷震及其同黨涉嫌叛亂罪而逮捕,在軍事法院上以「知匪不報」、「為匪宣傳」等罪名判處雷震十年有期徒刑,而這起事件最早應該要從1949年的國共內戰開始說起……
近日發生多起民眾刻意隱藏疫苗接種卡,謊稱沒打過疫苗,矇騙醫事人員而順利混打疫苗的事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要研議開罰。然而,經查傳染病防治法及防疫特別條例,對於刻意矇騙而混打疫苗的民眾,尚難有明確可處行政罰的法律依據,但考量混打疫苗目前仍存在安全性風險及國家疫苗接種對象順序資源分配的公共
王英明新冠病毒疫苗注射,從最初的3月底開始到目前,台灣所用,都是以英國牛津AZ(阿斯特捷利康)疫苗為大宗。我國政府選擇這個疫苗,猜想最初是世界統籌疫苗分配的Covax的安排,而疫苗有不需特別冷鏈的方便性、價格較合理,取得過程順利不受政治干擾(輝瑞BNT有在中國設立「大中華總代理」,是所有疫苗公司的唯
何孟樺今天7月13號,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先生的四週年忌日。被中共囚禁、終身無法親自領獎的劉曉波,「空椅子」成為悼念的代名詞。在2008年時,劉曉波發起《零八憲章》的民主運動,呼籲中國民主化及尊重人權。但是這樣和平的民主運動,並不能被中共所見容,劉曉波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逮捕,而
貴報報導「不起訴書 法部推精簡格式化」,法務部原意在於避免檢察人力勞累,用意固然可佳,但實情是否如此,重點是什麼?筆者舉二個司法案例供參考:一、民國九十九年,為避免辦案遲延,雄院司法事務官竟將他案判決直接複製貼上;二、日前台中地檢署盧檢察官偽造開庭紀錄,被依法判刑。
有個政治笑話是這樣說的,一個蘇聯觀光客站在美國白宮前,對一位美國人說,看我們蘇聯多自由,可以隨便罵你們的領導人;那位美國人說,我不需要去莫斯科,站在這裡就可以罵我們的總統。經過前人的奮鬥與犧牲,台灣也得到像美國一樣百分之百的民主與言論自由,但台灣更是進化到罵總統像罵鄰居小孩一樣,連博士學位的真假都可
王昱培據中國媒體新華社報導,中國中央政治局會議日前宣布實施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這是自2016年中國全面開放「二孩政策」以來,再度放寬「計畫生育」政策,顯見中共高層憂慮人口紅利殆盡將拖垮經濟成長,進而動搖共產黨執政的正當性。然而,「三孩政策」一公佈,不僅專家不看好,中國網友絕大多數也都給予
胡文輝中國廣東台山核電廠傳出輻射外洩事件,我注意到兩件事很不尋常:1,中國國民黨全黨上下好像蒙上眼睛、捂上耳朵,裝聾作啞。這就奇怪啦,郝龍斌副主席不是曾代表國民黨提出「反核食公投」?全黨到現在都還在阻擋日本遭受災難的那幾個縣食品進口(受制於那公投,全世界唯一禁止的就是台灣),現在怎麼全黨都關靜音了!
警界最近爆發爭議事件。航空警察局一名警員日前考上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研究所,卻寫炫耀文指他「上班七年都是打混度日」,引發各界撻伐。在全國傾力對抗本土武漢肺炎疫情之際,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及支持防疫工作的重要力量,而該警員有如「平行時空」的說法,對絕大多數堅守崗位與奉獻辛勞的警察,是嚴重打擊士氣;加上這起事
立委費鴻泰先前說陳時中該槍斃了;萬華疫情爆發後,資深藝人張小燕於臉書呼籲政府別再刁難了,台灣人的命也是命;接著宅神朱學恒送喪禮用花到疾管署,這些人一以貫之就是等不及要給陳時中定罪、判刑甚至行刑。他們認為陳時中罪在阻擋疫苗進口,草菅人命;可是,五年多前的八仙塵爆事件造成十五位民眾死亡,塵爆場地原為農業
新黨王炳忠及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人,被控替中國籍共諜周泓旭吸收及接受中國解放軍旗下兩單位資助,在台發展組織,物色多位現退役軍士官及軍校學生,涉犯國家安全法,台北地院竟判王炳忠等全部無罪,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隨即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世界民主國家面對中國滲透,紛紛以法律行動因應。以美國為例,去年美
法操司想傳媒我國刑法第100條第1項所述:「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指的就是「內亂罪」的構成要件。一個國家為了保護主體性、維護國家安全而制定相關規定無可厚非,但這也有可能成為當作排除異己的手段。刑法第100條在1992年修法之前並沒有「以
台北地院審理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父子、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等四人,被控經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接受中國方面資助,在台發展組織,物色現退役軍士官和軍校學生,試圖吸收滲透進入我軍,涉觸犯國家安全法,合議庭近期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且無「明顯且立即的具體危險」,判五人皆無罪。但審理結果引發爭論,檢方也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