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日前一名病患因罹患白血症入住醫院治療,最終不治身亡。家屬質疑醫療過程中疑似發生醫療疏失,到醫院門口潑灑冥紙洩恨,並提告院方過失致死。對於年輕生命的驟逝,吾人同感不捨,並能理解家屬失去至親的傷痛,然以此方式來表達訴求,不但會干擾常規醫療,致使其他無辜民眾就醫權利受損,甚至恐違反醫療法相關規
四月三日的花蓮大地震再次揭露核能安全的脆弱性,核一廠因燃池已滿,加上室外乾貯設施在新北市卡關,地震因素導致3500公升核廢水外流。相對地,台灣的電力供應卻保持穩定,印證了前瞻計畫的儲能系統和風光發電的彈性。震災以來,全國經濟、股市幾乎不受影響,整體電力更沒有中斷,令人刮目。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等人日前提預算法修正草案,要求行政部門得經立法院同意,才能提出特別預算,也刪除條文但書,即使發生緊急狀況,無法動支特別預算。倘若照徐委員提案通過,昨天發生的大地震,受災最嚴重的就在國民黨總召傅崐萁的選區花蓮縣,面對此巨大災變,政府就無法立即動用資金緊急應變。國民黨本屆立委提出一些毀憲
無預警地,台灣在四月三日早晨發生規模七.二地震。這是自一九九九年九二一規模七.三大震以來,台灣人感受到最強烈的地震,災情以花蓮地區較為慘重。據新聞報導,藍營立委提出「預算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以恐有侵犯立法院之預算審議權為由,主張刪除「特別預算因緊急需要可先動支部分預算的但書條款」。問題大
立法院為國會改革之推動,國民黨所提的藐視國會罪,最受矚目。惟以目前草案內容,即便不論有無違反權力分立,卻也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依據國民黨所提草案,行政官員出席立法院聽證會時,若虛偽陳述、偽造資料,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萬元以下罰金,這首先會出現的問題,即是目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僅有公聽會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