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因豪雨而引發的洪災對華南、華中地區造成了嚴重影響,尤其是福建、安徽和湖南等地,然中國政府在此關鍵時刻,卻將焦點放在兩岸問題上,無視內部嚴重的水災災情,導致民眾損失慘重,這種忽視民生的政策取向不僅顯示了政府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漠視,更反映出其在處理國內外問題上的優先順序錯誤。
國民黨立委提出《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案等六項核電延役法案;新北市長侯友宜亦表示:挺核二三延役,拚輝達研發中心落腳新北;科技業出身的經濟部長郭智輝一度表示:延役修法若通過,核二三有機會延役廿、卅年,其後澄清:是在核安、核廢料可得到處理,而社會有共識,才能往下思考
台灣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一直以其獨特的設計著稱,尤其是總統的「院際調解權」,然而,不少人批評那是錯誤的憲政設計,並指出其根本無法達成立憲的初衷。首先,考試、監察、立法和司法院四院均為合議制機關,各院委員或大法官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各院院長無法單獨代表該院行使職權。即使總統召集各院院長進行調解會談,也僅是
立法院擴權牽涉違憲和反民主。國家大事不宜操之過急,而應集思廣益。立法院不尊重程序公正,已是違法,更貶低民主精神,導致內有鬧劇、外有抗議。制定新法供人民和國家遵守的政府機構,更應以身作則。台灣的五權憲法設有保護民主的制衡機制:每個權力都是獨立的,同時受其他權力的限制。調查、彈劾行政院官員的權力,其實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