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爭議的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引發動盪不安,接著除了覆議與釋憲外,另一個戰場就是所謂總統到立法院的國情報告是否需要答詢。過去我們都從國會質詢權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以致陷入一問一答或統問統答的困局。大家卻忘記總統的國情報告可能是一種元首權,若是屬於元首權的憲政運作邏輯,就不宜全然用行政與立法分權制衡的角
五二八擴權法案通過,曹興誠做出最佳註解「青鳥不吃老鼠屎」「公民拒絕服從毒國會」,國眾兩黨違背程序正義三讀硬闖通過,民眾的憤怒自會尋找出口,為什麼重要法案這麼急?曹興誠:十六位隨傅去中國的立委回台後急推爭議法案,合理懷疑傅崐萁見了王滬寧後配合中國統戰。
一年一度的香格里拉對話會將於5月31至6月02日在新加坡舉行,香格里拉對話是美中防長互動的重要場合,據英國智庫「國際戰略研究所」(IISS)發布消息指出,今年開會的內容包括美國在印太地區的戰略夥伴關係、亞太地區建立安全合作、跨地區安全秩序挑戰、中共與全球安全及維持印太區域穩定等議題,由此推斷,美中兩
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通過「國會擴權法案」,有違憲疑義,民進黨擬提憲法訴訟。有謂,大法官可能預設「司法自制」立場,尊重「國會議事自治」,恐不受理立法程序爭議。參考美國「議事法」(ParliamentaryLaw)的理論與實務,就合議體作成決議是否合乎「國法」(the law of the land),法
立法院藍、白立委在一片爭議聲中,強行修正增定刑法分則編第5章之1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上的公務員採廣義,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身分公務員外,尚包括受委託的委託公務員。所有
近期國會出現許多爭議,有人說國會改革是希望擴大調查權並推動委員會中心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又有人說,以前民進黨為國會多數黨的時期,也有很多法案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那這跟現在的爭議有什麼差別?▶ 一個法案提出之後,會經過「程序委員會」確認,然後送到院會「一讀」,主要就是朗讀標題、說明提案旨
立法院藍白兩黨以極不符合比例原則(法案內容與過程的爭議性高,但討論時間短、社會共識低)的狀況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強推具有高度爭議、涉及立法院擴權、甚至本質上改變憲政秩序的「國會五法」,未來將使憲政運作進入更不確定與更多僵局的風險。制度對政治運作的規範,目的是降低憲政運作的不確定性,並且解決可能的僵局。
WHA不邀請台灣已經行之有年。挖邦交國也沒有震撼作用的對象了。拿台灣企業開刀,由於中國經濟自身難保,也是投鼠忌器,遠東、富士康的招數再用,對外資進退自是負面作用。另一方面,美中關係低檔盤旋,美中台三角,儼然成了美台堅若磐石對付中國的銳角三角形。習近平的中國夢,要把台灣當皇冠上璀璨的珍珠,挑戰越來越大
近期,位於北京市西北郊的李自成銅像將遷往陝西省商南縣的,引發了中國社會廣泛的議論和聯想;李自成是歷史上推翻明朝著稱的農民起義領袖,其銅像的遷移不僅僅是一個文化遷徙問題,更被世人視為中共政權對歷史重演的潛在擔憂;這一事件讓人思考,當前中國社會壓力日益增大中共此舉是否正在採取一系列措施以減輕內部壓力,防
憲法第 44 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藍白兩黨這次的國會改革或謂擴權法案,可能侵犯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的職權行使,是否該啟動總統的「院際調解權」?這條原是君主立憲國家所遺留的君主調和權,做為中華民國憲法五院之間的爭端處理機制之一,固然宣示作用
原本以為所謂「國會改革」是立法院在改革國會本身不夠符合「審議式民主」的程序要求,不讓國會的決策一進入「黨團協商」,人民就無法檢驗那一個政黨或那幾個立法委員跟他的意志不同,以後就可以用改選把他換掉。結果,整個國會改革竟然只在做如何讓立法院成為各憲法機關與人民的「太上機關」而努力。如此,乾脆就勇敢地主張
台灣知名樂團五月天日前在中國北京開唱,主唱阿信在台上主動提及「我們中國人」。新聞一出,立即在台灣內部引發不少討論與反彈。近期,許多出身自台灣的藝人也紛紛在中國的社群平台上貼文表態擁護「統一」,操作手法與過去中國在南海主權遭受挑戰時的「中國,一點都不能少」貼文潮如出一轍。簡單來說,這些藝人實則淪為五二
賴清德總統剛上任,就面臨內外夾擊的雙重政治危機,內有藍白主控下的國會擴權亂政,是屬於文攻的層面;外則有共軍進行環台、金馬軍事演習,是武嚇的一環。賴政府踏出第一步,就遭逢嚴苛的挑戰,不但國人憂心,國際社會也相當關切。吾人在賴總統就職日就剴切指出,賴蕭配得票率約四成,國會未過半,不但行政優勢恐怕會受到立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挾著國會多數的優勢,不但無視民進黨的批評,更越過該有的立法程序強行通過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立法院朝野對立的亂象之外,更引發社會群眾的不滿聚集國會場外進行抗爭。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之名,卻是國會擴權之實,擴權法案是為了政治操弄之便,除了侵犯憲法規定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
台灣的政治發展中有三股力量不斷攪動,近日立院強推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且為濫權、擴權的國會改革法案,可視為這三股力量匯聚形成的「邪惡軸心」,對民主進行反噬的結果。首先,是台灣的「中國代理人」。這些政媒結構原本就心向中國,已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日前馬英九高調赴中「朝共」;藍委非得於開議期間排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極具爭議的法案,引社會眾怒,藍委自辯說以前民進黨也這樣,國民黨忍了八年,現在多數了所以照做,怎麼會不對!這樣為自己辯護的邏輯是「報復是合理的」,然而這樣做其實很可怕。一方面,國民黨報復民進黨,卻殃及人民。強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可以傳喚部隊、團體或關係人員到立法院作證,如果
公共債務法(以下簡稱公債法)第五條,是個相當冗長的法條,內容詳盡規範中央與地方政府舉債限制,藉此防止政府舉債揮霍,敗壞國家財政。觀乎最近國會為數眾多的爭議法案,「…所需經費來源,得以舉借債務或出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份方式辦理,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之限制」等文字,分別一字不差地鑲崁於「
國會「改革」法案,在藍白強勢主導下表決,既有擴權疑慮,亦罔顧程序正義。惟面對如此雙重違憲,要以現行法制來糾正,卻有諸多困難。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若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決議維持,行政院長就應接受。故以藍白過半之立院生
距離520就職不到一個月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動作展開了時機、動機都無比可疑的「藍白立委聯合訪中之旅」,回台灣後一場名為「國會改革」、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立刻在立法院以前所未見的黑箱、粗糙、暴力與蠻橫方式,不惜「挑燈夜戰」與引發社會強烈反對也要「強渡關山」。其內容與影響並不只是違法程序正義與憲
國會改革法案在這個禮拜是個舉國譁然的大議題,然而這個爭議性的法案為什麼會吵得那麼兇,筆者在此想從實體面做出評論,從刑法層次到憲法層次來判斷訂立藐視國會的正當性基礎與否。一、刑法層次就目前國民黨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條文草案來看,修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