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現行民法拋棄繼承的規定,無法保障不諳法令的弱勢族群,多位立委提案,擬將現行民法「概括繼承」原則,變更為「限定繼承」,相關提案已排入本週四法制委員會議程,希望藉此杜絕未成年繼承債務、嬰兒繼承債務、隔代繼承債務等不合理現象。去年就曾發生一宗震驚全國的案例,屏東縣有一名四歲男童,小小年紀就要背負外曾
Q:台北市于先生問:我阿姨有四間房子,都是二、三十年的老房子了,每間現值約三、四百萬元。因為怕將來繳更多遺產稅,最近我阿姨想把房子過戶到兩個女兒名下,其中兩間房子想以買賣方式移轉給女兒,另兩間則用逐年贈與方式過戶,請問逐年移轉的費用高嗎?或是有其他方式?
Q:苗栗陳小姐問:贈與子女111萬的免稅額包含現金、保險年繳費用及壓歲錢嗎?若94年贈與80萬元,未用完的免稅額是否可留在95年度使用?贈與子女免稅額111萬元,可以分次贈與嗎?贈與子女現金不超過111萬元,是否要向國稅局申報?A:台北市國稅局答:父母給子女的現金、保險年繳費用及壓歲錢等,都算是贈與
Q:台中林小姐問,她是個單親媽媽,雖然小有積蓄,但總是擔心萬一自己走得太早,年幼的女兒養護及財產管理問題不知該如何解決?友人建議她可至銀行辦理「信託」,她想了解這是什麼服務?可以提供她哪些協助?A: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表示,林小姐擔心自己身故後親人的照顧及財產管理問題,這也是目前許多人的需求,特別是當
開學了!正是培養子女正面理財觀念的不錯時機,因為許多小朋友用「壓歲錢」繳完學費,父母正好就可協助子女至銀行開戶、存款,甚至討論如何投資,適時培養子女的理財觀。最近困擾許多家庭的卡債問題,事實上,不少個案的癥結點就在於沒有培養正確理財觀,導致盲目擴張信用,結果必須倚賴父母收拾善後,或造成家庭、社會問題
最低稅負制三讀通過,影響層面廣泛,保險也是備受衝擊的其一理財商品。理財專家表示,根據最低稅負制條例規定,若壽險保單是以父親為要保人、孩子為受益人,領取保險給付時將面臨重複課稅的問題,等同於一隻牛被剝兩次皮。遠東商銀財富管理事業群產品開發組襄理戴素雲舉例,壽險保單若以父親為要保人,小孩為受益人,根據最
Q:台南市的張太太問,她幫6歲的兒子買了1張終身壽險保單並附加醫療險,這張保單是以她為要保人,兒子為被保險人;沒想到兒子因意外受傷住院,請問理賠申請書上的簽名,是由她來簽名嗎?A:ING安泰人壽表示,根據「民法」規定,滿20歲者為成年人,未滿20歲者可分為「未滿7歲的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滿7歲
愈來愈多父母,希望提前為子女規劃籌措教育基金,國泰世華銀行營業部業務襄理馬珍珍建議,籌措教育基金首重「長期投資」與「保本」,不宜選擇風險過高的理財商品,因此,儲蓄險、定期定額基金等,應是可以考慮的主要標的。馬珍珍指出,提前規劃子女的教育基金,大多是希望在子女年長後,已有一筆資金可以運用,因此,「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