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自去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為提供青年朋友1年完整抵用期限,去年10月13日宣布延長抵用至今年6月30日,體育署提醒尚未領用的民眾於期限內抵用完畢,享受運動樂趣並支持運動產業。體育署表示,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應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廖志軒/核稿編輯〔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為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教育部體育署自去(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鼓勵青年族群動起來,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截至今(113)年2月,全臺已有超過2,500家合作店家可供消費抵用,亦